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泽普县图呼其水库等4座水库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防汛及大坝安全管理的“三个责任人”职责,确保水库运行安全并持续发挥综合效益。
现因县级责任人调整的原因,为确保责任有效衔接,申请对2025年泽普县图呼其水库等4座水库防汛、大坝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名单进行调整,并在泽普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附件1:
2025年泽普县图呼其水库等4座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附件2:
2025年泽普县图呼其水库等4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名单
泽普县水利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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