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根据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常态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建设意识,督促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已经迈入全面建设、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从而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常态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想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三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学培训,持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干部参加各级法治培训57人次。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农业农村局党组在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制定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加快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培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重要内容。在宪法法律宣传月,组织全体农业农村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部署,为有序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今年以来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15次,组织干部集中学习44次。
(三)切实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责任分解方案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核等措施,确保“一规划两纲要”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四)贯彻落实2024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完善制度体系、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局法治建设水平。同时,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在农业农村领域得到有效执行。
(五)贯彻落实依法治县工作部署。我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工作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等方式,确保依法治县工作各项任务得到有效推进。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依法治县工作取得实效。
(六)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我局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号召,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通过加强执法培训、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等措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同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化行政执法“局队合一”体制改革。泽普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动物卫生、饲料兽药、畜禽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植物检疫、渔政、宅基地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集中本级所有农业行政执法职能,目前实有在编人员20名(法学专业3人、非法学专业17人),其中在岗13人,按照5个内设机构执法范围进行定岗定责,在岗人员能满足日常执法工作需要。根据县委编办和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我局参考自治区乡镇赋权指导目录,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完成了乡镇赋权工作,其中属地管理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3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奖励事项1项、其他类2项,报送县委编办和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备案。研究制定《泽普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通过执法人员包联乡镇的方式配合乡镇实现“一支队伍管治法”,充分利用乡镇力量扩大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同时在各乡镇场设立举报箱,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七)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工作。按照《关于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已向县司法局申报符合工作要求的公职律师1人,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各类协议和合同等审批、签约之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收集书面法律建议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杜绝聘而不顾、顾而不用的问题,同时充分保障了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各类协议和合同合法性。今年来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收集书面法律建议书7份。
(八)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以来,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90起(目前已结案64起,计划年底前全部结案),罚没款共计9.064万元;其中简易程序案件34起,罚没款0.56万元;普通程序案件30起,罚没款8.504万元,其中种子领域行政处罚案件1起,罚没款0.2万元;农药领域行政处罚案件4起,罚没款2.406万元;动监领域行政处罚案件6起,罚没款1.279万元(依法收缴销毁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171.95千克,货值6765.9元);兽药领域行政处罚案件1起,罚没款0.375万元;大型工程机械领域行政处罚案件12起,罚没款2.94万元;农产品领域行政处罚案件5起,罚没款0.2627万元。一是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程序,在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执行,在重大、复杂行政案件办理过程按要求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严格落实法制审核、执法人员回避制度,持续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二是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将“法无授权不可为”为第一原则,规范办案程序,充分搜集相关证据,形成证据链闭环,根据证据支撑依法认定违法事实,严格落实立案、案件处理、处罚决定审批、结案审批等环节的审核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层层把关,提高查办案件质量。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如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益,确保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依法慎用查封、冻结、扣押、扣留等措施,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方式,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在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尽可能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在保存期限内依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证据情况再决定是否采用强制措施,同时避免行政强制措施“一刀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行政强制措施法制审核制度,并按照法律规定书面告知当事人相应法律义务和权利,确保行政强制措施合法性。
(九)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情况。为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我局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一是在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法制审核、执法人员回避制度,持续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如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益,确保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执法公正性和程序合法性。二是每季度按要求报送各领域行政处罚案卷,参与地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并按照案卷评查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卷质量,未出现引程序违法、运用法律错误等原因判定为不合格的案卷,今年参与地区农业农村局评查的2件案卷评查得分均在95分以上,1件案卷被评查为优秀案卷。
(十)贯彻落实《泽普县领导干部学法讲法述法考法实施方案》。我局严格按照《泽普县领导干部学法讲法述法考法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狠抓“关键少数”。根据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研究制定泽普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讲法述法考法实施方案,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制定“个性学法清单”并报送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备案,按计划开展学习,切实提高“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同时将此活动延伸至全体干部职工,确保学习法律法规全覆盖,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和意识。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来开展领导干部讲法9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4次。
(十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和行政执法“两轻一免”。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和行政执法“两轻一免”的要求,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中载明的较轻、一般和严重情形,确定行政处罚从轻、减轻或从重的适用标准。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在农机、农资、畜牧等领域,针对各类台账记录不全、农机未随身携带证件、反光贴不全等轻微违法行为予以批评教育或责令整改等方式督促整改,未予以行政处罚。
(十二)落实《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和管理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关于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工作,已向县司法局申报符合工作要求的公职律师1人,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各类协议和合同等审批、签约之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收集书面法律建议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杜绝聘而不顾、顾而不用的问题,同时充分保障了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各类协议和合同合法性。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水平和决策质量。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宣传深度和广度不足
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但仍存在部分基层养殖户、种植户未能充分覆盖的情况。宣传内容上,针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法规条款解读不够通俗易懂,导致农民群众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限。
(二)执法协作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在跨部门联合执法方面,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作还不够顺畅,存在信息沟通不及时、联合行动协调难度较大等问题,例如在查处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流通环节交叉的违法案件时,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的效率有待提高。二是与周边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的区域执法协作较少,对于一些跨区域的农业投入品非法经营、动植物疫病传播等问题,难以形成高效的联防联控机制,不利于从更大范围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三)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部分人员对新修订出台的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精准、透彻,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运用法规时存在一定偏差,影响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二是缺乏常态化的执法业务培训机制,难以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导致应对复杂执法场景和新型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有所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各项措施,主动查找不足及时制定解决措施,常态化组织党组中心理论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力争推动全局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实现全面依法治县作出贡献。
(二)加强学习、提高法律业务知识。加强学法力度,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考法,将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常态化学习领导干部学法“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法律法规,持续提高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关键少数”法治思维和能力。
(三)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力度。坚持狠抓干部作风和纪律监督,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持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定期组织干部职工主动报告有关事项,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强化各中心、各科室干部职工之间相互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持续组建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干部队伍。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根据实际执法需求,积极争取增加执法人员编制,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同时,优化执法人员配置,合理划分执法区域和职责,确保对全县农业领域各环节实现有效监管。二是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定期培训机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邀请法律专家、上级业务部门骨干等开展专题培训,内容涵盖新出台的农业法律法规、执法办案技巧、执法文书规范等方面,每年至少组织12次集中培训,并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实战演练形式,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三是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继续教育等学习活动,对取得优异成绩、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持续打造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干部队伍。
泽普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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