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泽普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本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泽普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本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365”行动指南,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措施102条,贯彻落实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措施50条。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2024年,将102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乡镇,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402项,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大幅缩短。三是组织32个服务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办便民事项750项,131项便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12345接诉即办事项3506项,办结率达100%。四是加强市场监管。全年对13000多市场主体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价格监督等领域进行了监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3件,罚没款35万元。进一步为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二)加强公共服务。一是加大教育投入,2024年新建、改扩建学校3所,进一步改善了教育教学环境。二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数1952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0张,全县共有执业(助理)医师394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人。三是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基本医疗参保率达到100%。四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立6支乡镇专职消防队伍,17个应急物资储备库(县级2个、乡镇场15个),投入110万元采购帐篷、折叠床等应急物资。2024年以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860余条,开展应急演练56余场次。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依法依规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2024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合法性审核率100%。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政策性文件1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的政策性文件1件。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4年共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0余项,全部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安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二是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17次,审查研究议题12个,出具法律意见书60份,增强了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今年以来,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726条,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机制,制发《泽普县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二是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规范,对乡镇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统一,健全了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三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充分利用全国社会信用信息(新疆社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发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决定。截止目前,全县各行政部门共推送“双公示”及五类行政管理信息2658条,入库“双公示”及五类行政管理信息2643条,数据合规率99.44%,及时率为100%。各类市场主体入驻“信易贷”平台618家。四是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编制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目前已有15个执法部门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2985项。五是加强执法案卷管理评查,组织开展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管理办法》专题培训,并组织开展了2次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发现共性问题7个,个性问题3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评查提升了执法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4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审结17件,其中维持9件,调解1件,责令履行1件,撤回复议申请6件。较好的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2024年以来,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三是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县共组建各级调解组织205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8个,乡级调解委会13个,村级调委会157个,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14个,个人调解工作室13个),专(兼)职调解员达1180名。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58件,化解率达96%以上。四是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全年共办理群众信访案件233件,其中来访167件,来电5件,网络平台61件,已办结204件,正在办理29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利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4年办理人大代表提案41件、政协委员提案58件,办复率达到100%。县人大共审议通过一府两院专项报告14项,开展执法检查2次。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12345政务平台全年共办理群众投诉举报14537件,其中:直接答复9480,地区转办5057,答复办结率100%。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开展审计监督,2024年共完成审计项目9个。四是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全年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县检察院办理各类法律监督案件106件,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五是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今年共开展执法监督检查5次,查处违法执法行为10起。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违法违纪举报机制,设立4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聘用6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组织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17讲,累计受教育领导干部3.6万人次。二是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24期,累计培训科级领导干部1200人次;组织188名拟提拔任用干部进行了任前考法。三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3次,培训执法人员340人次。四是推动政府工作人员在法治实践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选拔任用法治素养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五是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六是组织开展2轮法治督察,切实压实各级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
二、存在的不足
(一)部分乡镇和单位重视不够。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还有差距。如个别乡镇和单位有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代替“会前学法”现象。二是个别执法单位的执法公示范围较小,未能及时将行政处罚决定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三是在推进法治建设向乡村延伸工作方面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个别乡村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四是个别部门的网络学法还需要加强,学法氛围不浓厚,积极性不高,网络学法成效不明显。
(二)行政执法领域不够规范。一是部分单位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不够到位,法律顾问聘而不用或者虚假聘用的问题还较为突出。二是部分执法单位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未建立完善相关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导致出现工作漏洞而引发行政纠纷。三是部分执法单位执法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执法程序有瑕疵,案结事未了的现象较为突出。四是部分执法单位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视程度不够,配备执法设施不齐全,2024年以来办结的17起行政复议案件,从被申请人(行政执法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材料的情况来看,基本上未提供相关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音视频,无法完整的反映执法过程,影响行政执法的规范公正文明。(三)法治建设基础仍需加强。一是虽然完成了县级法治文化广场提档升级建设,但项目建设具体资金来源尚未具体落实,由于缺乏资金来源法治文化进景区项目尚未有效推进。二是信息化建设滞后,县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平台使用率低。部分执法部门仍依赖于传统的办公方式,信息传递效率低下,数据整合和分析能力不足。三是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还较为薄弱。虽然已完成了行政执法乡镇赋权工作,但乡镇行政执法无专门执法办公室、执法文书不统一、执法人员不熟悉执法程序等问题还较为突出。四是基层法治建设基础相对薄弱。部分乡镇和村(社区)法治工作力量不足,法治建设经费投入有限,法治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经调研,约80%的村(社区)不能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
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制定印发了各级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各部门法治任务分工,推动形成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带头落实述法制度,组织召开年度专题述法会议,72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述法,实现法治责任“年初派单、年中查单、年底验单”闭环管理。全年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工作5次,组织开展法治督察2轮,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是全域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双轨服务模式,46个部门实现法治审查力量全覆盖。建立重大决策事项“三必须”审查机制,法律顾问全年列席政府常务会议17次,审查研究议题12个。2024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复议决定维持9件,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成效明显。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讲话。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简政放权力度不够、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法定程序不够、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滞后、法治政府考核客观性不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不足”等问题,各乡镇场、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把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路线图”转化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施工图”,紧贴实际、紧盯任务,奋力完成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求突破,切实提质增效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要强化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只要有利于党和人民的事,我们就要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大胆地干、坚决地干”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切实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更多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守法,构成遵纪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2025年迎接国家对“一规划两纲要”的评估验收,下一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司法局)要组织各乡镇场、各部门就如何做好“一规划两纲要”评估验收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具体责任人和推进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各项评估任务如期完成。各乡镇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三要强化督查考核。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司法局)要加大日常督查力度,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要督查计划,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一规划两纲要”迎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任务推进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每季度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县委、政府汇报。四要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强化“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为民务实举措,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融媒体中心要通过电视、网站、微信等多种方式,开辟专栏,多角度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三)坚持主体导向扛责任,切实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好不好,关键要看领导重视不重视、推进措施实不实、干部作风硬不硬。压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自治区、地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自治区和地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行政调解、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复议、会前学法、带头讲法、公职人员教育惩戒等制度机制,确保责权清晰、运行顺畅、落实有力。
(四)紧盯重点,强化举措,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关键少数”,在重大行政决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扮演重要角色,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革发展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要抓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把法律思维、依法行政意识的培训摆在执法队伍建设的第一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打造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的执法队伍。特别是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要高度重视和把好人员关,抓实执法培训和监督检查。三要抓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要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6部行政法为基础清单,在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养上下功夫,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不少于60个学时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依法行政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各乡镇场、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考试,针对干部职工不愿持证、不愿考试、考不过等问题,要制定目标,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无证执法问题发生。
二是健全机制制度,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关系工作全局,甚至决定工作大局。2024年县人民法院共受理11件行政诉讼案件,与去年同期2件相比行政诉讼案件增长9件。县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与去年同期12件相比复议案件增长5件,其中责令履行2件。导致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增长的主要原因还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能力不强所导致。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坚持把“合法”作为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合法性审查机构等意见,充分征求社会公众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尤其对涉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和群众意见,善于听取反对意见和不同声音。
三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依法服务管理成效。一要深化政务服务综合改革。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理清政府和市场和社会的边界,依法动态调整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推动权责清单与各类专项清单的有效衔接、深度融合,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实现同一事项规范统一,适时调整公布政府服务事项目录,清理重复、变相和违规审批,提升政府机构职能协同效率。二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自治区、地区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场要严格落实乡镇赋权“三张清单”,坚决防止执法甩锅和推诿扯皮的问题发生,确保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各乡镇场要结合实际,做到综合执法队人员配置到位、保障执法经费、执法装备,深入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县司法局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并每月向政府上报各乡镇场推进落实情况。三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严禁出现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各单位要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照《泽普县优化营商环境102条措施》,适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补齐短板弱项,为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是聚焦三年行动,着力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要持续做好乡镇赋权后半篇文章。针对赋权事项移交后执法边界不明晰、执法权移交后“一放了之”等问题,下放行政执法权限部门要认真指导各乡镇场做好认领赋权事项,帮助乡镇对认领事项优化流程、规范管理,在人员培训、网络及技术应用等方面对乡镇予以保障和支持,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二要持续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并对外公示,实行动态管理,避免随意执法,“一刀切”、“运动式”执法,确保处罚有理、有据、有度。三要用好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等机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流程,强化协调联动、法治督察、考核评价,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检查方式、实施程序、监督时限和处置办法,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制度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泽普县将持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贯彻落实,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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