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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2021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

来源:泽普县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07日 点击数:

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有关要求,按照财政厅及喀什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国有资产报告的工作安排,泽普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举措,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了2021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及现状分析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状况分析

1、基本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泽普县纳入到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行政事业单位总计114户,其中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单位 47户,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67户(包括27所中小学和13所乡镇卫生院及相关二级预算单位)。已纳入泽普县资产报表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数280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14个,年末实有在职人数8264人。

2、资产情况分析:截止2021年12月31日,泽普县114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账面数原值为560779.24万元,同比上年379834.63万元增加180944.61万元,增长47%;负债113555.69万元,同比上年34632.7万元增加78922.79万元,增长227.89%;净资产447223.55万元,同比上年345201.93万元增加102021.62万元,增长29.55%。2021年资产年报中资产增加了180944.61万元,主要一是增加了受托代理资产48151.93万元(社保中心社会保险基金44694.16万元,医保局医疗保险基金3457.77万元);二是增加了在建工程77815.73万元;三是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63951.29万元。  

1)固定资产情况:固定资产账面数原值为233360.43万元(行政单位固定资产账面数原值126469.03万元,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面数原值为106891.4万元),同比上年171236.73万元增加62123.71万元,增长36.2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各行业部门移交乡镇的幸福大院、育种站等房屋资产。二是新增了车辆、农业机械设备、公安卡点设备等通用设备。三是新增了用于设备安装、卫生医疗、工业园区厂房设备等专用设备。

2)无形资产情况:泽普县无形资产账面数为4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了13.5万,主要一是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中心房屋管理系统软件、采购办评标系统软件费10.6万元;二是党校视联网软件2.9万元。

3)长期投资情况:泽普县长期投资账面数为8万元,为人民医院的长期投资,同比上年无变化。

4)在建工程情况:泽普县在建工程账面数为94969.1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77815.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教育系统27所学校历年来的未转固资产67601.65万元,二是人事局修建5个乡镇技工学校共计512.31万元,三是农业农村局2021年修建肉羊养殖饲草料交易市场项目共计4028.19万元,四是补录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站以前年度在建工程1244.75万元;五是补录园区近年来在建工程8535.52万元。(交通局减少3140万元,人民政府减少495万元,维吾尔医院减少447万元)

5)公共基础设施:泽普县公共基础设施期末原值账面数为79989.47万元,同比上年17339.17万元增加62650.3万元。主要一是交通局按照公路清查要求增加了2013至2017年的公路资产共计56564.48万元,二是住建局本年新增资产5345.65万元,三是乡镇增加扶贫资金修建的乡村道路资产740.17万元。

6)政府储备物资:泽普县政府储备物资账面数为409万元,比上年671万元减少262万元,主要是医院储备的药品减少。

7)文物文化资产:泽普县文物文化资产账面数为4元(公允价值),同比上年无变化。

8)保障性住房:泽普县保障性住房账面数为199909.31万元,与上年同比没有变化。

3、资产使用、处置、收益情况分析

1)资产处置、调拨情况:本年度调拨资产原值为1943万元(主要是党校988万元),对外捐赠资产原值为73万元(主要是奎依巴格乡将村级扶贫资产移交至各村,资产处置方式选择错误);报废、报损资产原值为413万元(经第三方评估固定资产均已达到使用年限,损坏严重)。

2)资产收益情况:2021年泽普县无资产收益。

(二)国有企业资产状况分析

1、基本情况:泽普县2021年纳入国资财务决算统计范围内国有企业户数为9户,分别为泽普县金湖杨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泽普县新泽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泽普县金湖杨种业有限公司、地方国营泽普农场、泽普县金湖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泽普县金湖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泽普金湖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泽普县金湖杨文旅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泽普宾馆。

2、资产情况及经营情况分析:2021年末9户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0024.89万元,较上年年末增加8,101.25万元,增长11.27%,其中流动资产53,275.8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6.58%,较上年年末增加2,538.26万元,增长5.01%;非流动资产26,749.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63.28万元,增加26.26%。2021年利润总额68.72万元,较上年-1,542.09万元增加1,610.82万元。其中增加幅度较大的泽普金湖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较上年增加1,642.53万元。

1)2021年度,实现总收入13,662.89万元,较上年10,504.92万元增加3,157.97万元,增加30.07%;营业总成本10,226.51万元,较上年8,192.51万元增加2,034.00万元,增加24.83%。收入总额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名称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增减情况

泽普县金湖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7.12

617.66

-490.54

泽普县金湖杨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713.90

726.80

-12.90

泽普县金湖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83.23

273.03

210.20

地方国营泽普农场

155.01

130.67

24.34

泽普县金胡杨文旅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495.57

161.61

333.96

泽普宾馆

629.53

942.73

-313.20

泽普县新泽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7,592.25

5,014.63

2,577.62

泽普金湖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643.12

262.49

380.63

泽普县金胡杨种业有限公司

2,823.16

2,375.30

447.86

合计

13,662.89

10,504.92

3,157.97

2)营业外收入总额821.11万元,较上年776.49万元增加44.62万元,增加5.75%。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名称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增减情况

泽普县金湖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04

3.96

-3.92

泽普县金湖杨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0.54

0.003

0.54

泽普县金湖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0.58

0

0.58

地方国营泽普农场

0

0

0

泽普县金胡杨文旅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64.41

50.07

14.34

泽普宾馆

39.34

7.48

31.86

泽普县新泽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383.06

392.94

-9.88

泽普金湖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325.33

312.78

12.55

泽普县金胡杨种业有限公司

7.81

9.26

-1.45

合计

821.11

776.49

44.62

3)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68.72万元,较上年-1,542.09万元增加1,610.82万元,利润总额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名称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增减情况

泽普县金湖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06

99.07

-124.13

泽普县金湖杨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10.57

5.32

5.25

泽普县金湖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72.54

-32.85

-139.69

地方国营泽普农场

-40.30

-32.87

-7.42

泽普县金胡杨文旅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14.00

28.48

-14.48

泽普宾馆

-102.58

-106.15

3.57

泽普县新泽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153.75

-283.14

129.39

泽普金湖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9.35

-1,433.18

1,642.53

泽普县金胡杨种业有限公司

329.03

213.23

115.80

合计

68.72

-1,542.09

1,610.82

4)企业经济效益分析

赢利情况:2021年利润总额68.72万元,较上年-1,542.09万元增加1,610.82万元。其中增加幅度较大的泽普金湖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较上年增加1,642.53万元。

成本费用变动的主要因素:一是营业总成本10,226.51万元,较上年8,192.51万元增加2,034.00万元,增加24.83%。二是三项费用支出总额3,726.02万元,比上年同期4,426.49万元减少700.47万元,下降15.83%。其中:销售费用1,193.87万元,较去年同期1,001.00万元增加192.87万元,增加19.27%。财务费用323.76万元,比上年同期132.92万元增加190.84万元,增长143.58%。管理费用2,208.39万元,比上年同期3,292.57万元减少1,084.18万元,减少32.93%。

5)资产结构分析:

2021年

2020年

增减额

增减率%

一、资产总额

80,024.89

71,923.64

8,101.25

11.27%

其中:流动资产

53,275.81

50,737.55

2,538.26

5.01%

二、负债总额

53,036.13

44,811.83

8,224.30

18.36%

其中:流动负债

47,923.87

39,074.55

8,849.32

22.65%

三、所有者权益

26,988.76

27,111.81

-123.05

-0.46%

实收资本

21,419.82

21,699.82

-280.00

-0.13%

资本公积

1,900.09

1,850.09

50.00

2.7%

盈余公积

832.93

829.76

3.17

0.39%

未分配利润

2,835.92

2,732.14

103.78

3.8%

2021年末,资产总额80,024.89万元,较上年年末增加8,101.25万元,增长11.27%,总资产周转率为0.17(次),流动资产周转率为0.26(次);负债总额53,036.13万元,较上年年末增加8,224.30万元,增长18.36%,资产负债率66.28%,比上年增长0.04个百分点。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如下:

2021年末,资产总额80,024.89万元,较上年年末增加8,101.25万元,增长11.27%。流动资产53,275.8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6.58%,较上年年末增加2,538.26万元,增长5.01%。非流动资产26,749.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63.28万元,增加26.26%。

2021年末,负债总额53,036.13万元,较上年年末增加8,224.30万元,增长18.36%。流动负债47,923.8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90.36%,较上年年末增加8,849.32万元,增长22.65%。其中短期借款9,803.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66.50万元,增长23.52%。非流动负债5,112.2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25.00万元,减少10.90%,其中长期借款4,067.22万元,长期应付款1,027.96万元。

6)所有者权益情况

2021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26,988.76万元,较上年年末减少123.05万元,下降0.46%。

7)企业偿债能力及资产管理效率分析:2021年末,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6.28%,比上年增长0.04个百分点;流动比率为111.17%,较上年年末下降18.68个百分点;总资产报酬率为0.09%,比上年年末增加0.11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为0.26%,比上年增加5.95个百分点;总资产周转率为0.17(次),比上年增加0.02(次)。

3、国有资本投向与布局情况:2021年末泽普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总额为112071万元,其中:平台类企业占比为88.65%、城市公共服务类企业占比3.93%、相关民生的基础类企业占比为1.33%、竞争类企业占比为6.10%。

2021年末泽普县国有资本总量为71923.3万元,资本总量的分布为:平台类企业国有资本占比为96.33%、城市公共服务类企业占比为2.00%,相关民生的基础类企业占比为1.67%,竞争类企业占比为7.26%。

综合分析显示,泽普县现有的布局中相关民生的基础类企业资本总量占比最低,对提升泽普县县域经济、村容县貌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分析

1、基本情况:泽普县纳入金融企业决算企业有3户,分别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商业银行)、泽普县金湖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公司)、泽普县金湖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小贷公司)。

2、资产情况及经营情况分析:截至2021年末,县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34114.81万元,负债总额301061.9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3052.84万元;营业利润总额2435.63万元。其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1年末资产总额328652.89万元,负债总额300310.88万元,所有者权益28342.01万元。泽普县金湖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2558.23万元,负债总额497.73万元,所有者权益2060.5万元。泽普县金湖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903.69万元,负债总额253.36万元,所有者权益2650.33万元。

泽普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属于国有参股商业银行,存款业务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贷款业务是农村用合作联社目前实现收入及未来长期实现收入的主要手段, 2021年利润总额为2227.71万元,所得税639.24万元,净利润1588.47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94.76万元。县级出资地方金融企业2户,泽普县金湖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收入22.46万元,费用2.95万元,营业利润19.51万元。泽普县金湖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收入46.04万元,费用42.64万元,营业利润3.4万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分布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统计,全县国土总面积为99752.65公顷,其中:耕地27788.88公顷、园地28159.33公顷、林地6076.22公顷、草地1106.84公顷、湿地1987.7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077.44公顷、交通设施用地4271.5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739.64公顷、其他用地(包括未利用地和荒地)18544.92公顷。
    2、矿产资源。2021年,我县查明资源储量矿产1种(建筑用砂矿),保有资源量为46.8462万立方米。

3、国有森林资源。2021年全县林地总面积41876公顷,其中有林地3560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5%;疏林地212.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51%;灌木林地1732.7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4.14%;未成林地2900.4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6.93%;无立木林地610.8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46%;宜林地810.6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46%;林业辅助生产用地13.98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0.03%。

4、国有湿地资源。2011年泽普县向国家林业局申报了国家湿地公园,2012年获得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 “泽普叶尔羌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林湿发〔2012〕341号),成为喀什地区获批的首家国家级湿地公园,2017年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林湿发[2017]148号文件)正式挂牌,规划范围以塔里木河上游叶尔羌河流域的芦苇和菖蒲沼泽为核心,相互间以自然河道和人工水渠相连通,包括公园西北部古勒巴格片区的芦苇、菖蒲沼泽、以沙枣植被为主的洪泛湿地和故河道;以及公园南部图呼其片区的3个人工水库,以及库塘下方串珠状的沼泽湿地,共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湿地恢复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5个功能区,包括由依玛乡和古勒巴格乡片区的芦苇和菖蒲沼泽、洪泛湿地,以及图呼其片区库塘和串珠状芦苇沼泽湿地及其水系河道组成。类型为湿地公园,级别为国家级,批准经营面积2050.5公顷,公园面积占县域国土总面积的2.1%。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其中玉带海雕、猎隼、金雕等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5、水资源。泽普县2021年全县社会各行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47769.6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用水总量39734.1万立方米(包括桐安乡土壤改良期的用水量4000万立方米和莎车县换给的300万立方米水量),地下水用水总量为7890.9万立方米,其他水源144.6万立方米。2021年实际用水总量为47598.9661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9477.8062万立方米,地下水7890.2584万立方米,其他水量(污水回用量)230.9015万立方米,地表水和地下水均未超出年度控制目标。

6、自然保护地资源。截至2021年底,全县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3个,总面积4151.07公顷。按等级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地2个,省级自然保护地1个。

7、草原资源

2021年全县共有草地36.6353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36.6353万亩。

   二、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举措

1、摸清资产家底,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全面清查、分类统计,摸清资产存量及使用状况。强化扶贫资产管理,对全县2013年-2021年形成的扶贫资产,按照公益类、经营类、入户类,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分级分类、应纳尽纳,分年度形成扶贫资产管理台帐。

2、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国有资产。通过资产管理系统,严格管理资产卡片,包括卡片的增加、删除、查询等,全面及时了解资产变动情况。持续推动资产条码化管理,督促单位开展资产打码,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加强资产信息系统的数据分析利用。充分利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月报制度,能动态掌握国有资产变动情况。

3、加强资产配置规范管理。完善资产配置处置的单位内部审批程序,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流程管理,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日常管理。

4、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结合资产情况进行细化和规范管理,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定期与财务系统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对闲置可用的固定资产及时清理并调剂使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申报审批手续,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5、强化资产的后续管理。对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资产,落实管护责任主体,督促各行业部门和乡镇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做好项目竣工决算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固,确保固定资产不漏管,管护好道路等公益类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压实各部门、单位的监管责任。

(二)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举措

1、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企业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培育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县特色的优势产业为依托,以资本为纽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投资领域,提升各企业整体实力。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实现产权清晰,股权多元化,权利和责任对等,确保股份制企业规范经营。深化人、财、物管理制度等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突出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发挥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产业实际情况,“一企一策”,科学制定所属各产业各企业经营方案,主动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

2、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及处置。泽普县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国有资产》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资产处置拍卖,均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杜绝人为定价,严禁国有资产流失。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举措

1、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注重以管资本为主,不断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8〕8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发〔2017〕160号)、《贷款通则》《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规范产权转让,明确进场交易相关流程,防止国有金融资产流失。

2、扎实开展基础工作。按照统一规制、分级管理原则,县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基础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开展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决算汇总分析和绩效评价,及时掌握地方金融企业经营情况,指导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防范风险,提高竞争能力;二是积极走访调研,听取金融企业对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出资人相关职责。

3、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泽普县联社作为地方服务主责人,聚焦主责主业,以回归三农、服务三农、助力小微的主营业态,加大泽普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信贷资金投放力度。一是做好做优农户贷款。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拳头产品,大力投放涉农贷款。截止2021年末,泽普县联社发放135548.70万元。 二是做细做实普惠金融服务。截止年末,计发放其中小微企业70笔、35846.72万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3304.98万元。其中: 10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899.98万元,较年初增加807.29万元,增幅为7.28%。农户(含农村个体工商户26433笔、70130.41万元。三是大力开展城市业务营销。累计发放个体工商户1534笔、14031.2万元,公职人员2145 笔、13922.4万元。公职人员贷款24952.71万元,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15837.33万元。三是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整村授信工作。截止2021年末已累计授信农户32030户,授信额度达7.96亿元,户均2.5万元。及时快速为农户办理春耕备耕贷款。2021年,全辖累计投放春耕备耕信贷资金20000万元,超额完成投放任务,其中:“农贷通”户数3375户,余额15952万元,有力保障春耕备耕金融需求。

4、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强化企业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加强风险源头控制,督促金融企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化解金融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举措

1、做好建设用地审批。一是完成17个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报批,目前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农贸市场二期、乡镇幸福大院等7个建设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复;220KV输变电工程、城镇污水厂中水再利用工程等4个建设项目用地已组卷上报地区、自治区审批,提孜那甫河泽普县亚布拉克段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正在组卷上报中;二是组织编制完成315国道改迁建工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职业高中新建综合实训楼、乡镇技工学校、乡镇产业园等民生项目建设用地上报审批,并取得用地批复。

2、做好全县基本农田整改补划。自然资源部下发泽普县永久基本农田与第三次国土调查地类图斑套合标注图斑22154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3.1750万亩,已按要求以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等成果为基础,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自然资源督查和专项巡视等发现的问题,对泽普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全面核实后编制调整补划方案,并在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制作填报占用补划更新包,已通过地区主管部门审核论证,提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通过验收。

3、切实加强土地市场监督管理。一是编制完成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21年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92.4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61.16公顷、存量土地31.29公顷。二是根据县城整体提升改造方案,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4宗,成交金额4692.04万元,已收缴土地出让金3975.03万元;三是积极做好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推进原塑料厂、花园小区住宅及明园小区三期项目的实施,补缴土地出让金985.36万元,同时完成10.62公顷批而未供处置任务。四是完成泽普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提交。

4、发挥城乡规划管理职能。一是完成国道315泽普县过境段改线项目、传染病医院、党校、技工学校等7个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规划选址与审批服务工作;二是做好2021年乡村振兴的乡级、村级产业园区、扶贫建设等项目的现场踏勘、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受理、开工放验线等100余项管理事项;三是开通绿色通道,完成湖光水榭小区、安置小区、东方明珠小区3个商业开发小区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完成库其棚改区内2.16千米道路建设项目加快审批办理服务工作。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在财务管理中,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和规定不健全,部分单位“重采轻管”不重视日常管理,资产管理责任不清晰,做不到底数清、情况明。资产使用、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固定资产疏于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由于多数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间缺乏沟通,疏于管理,从而导致账外物资存在,致使会计监督失控。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不能及时核销;固定资产报废超过单位规定的处置标准,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对资产进行清理,造成固定资产实际与账面不相符,导致固定资产价值不实。

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更换频繁,对资产系统不熟悉,导致录入卡片信息错误或不全,资产类别划分不清,从而导致资产信息数据统计不准。

四是部分单位未按新的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产闲置导致使用效率低下。企业固定资产的采购、资产清查处置等制度不健全,使得资产账实不符、资产闲置、废弃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大部分国有企业的资产闲置严重,不能发挥其应有的生产和增值功能。

二是理念落后导致经济效益下降。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国有企业,由于资金和理念上的原因,管理手段不合理,企业仍然运用粗放式的传统管理模式,大大影响了资产的管理效率,导致管理体制僵化,经济效益下滑。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贷投放覆盖率低,贷后管理工作仍需加强。如泽普县信用合作联社,各项贷款较年初有所增长,但信贷业务规模较县域人口的比例尤其是农村人口比例偏低,信贷业务人员未能做深做透做好本地市场,没有摸清市场需求,仍存在惧贷、惜贷现象。贷后管理中仍存在贷后检查不及时,不到位,逾期催收不及时,信贷档案管理不规范,未有效监督借款人履行分期还款计划,对抵质押物未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等现象;贷后管理环节较薄弱,管理较粗放,贷后管理人员业务技能仍有待提高,信贷人员对潜在风险缺乏敏锐性,对问题危害性认识不足,反映滞后,措施不到位。

二是金融企业进一步规范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小贷、担保公司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定严格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加强对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对贷款资产按照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进行五级分类处理。

三是加大贷款的发放力度和回收力度,对于有些贷款户经济情况困难,发生自然灾害、不可逆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未按时还清贷款的情形,没有启动追偿程序,连续办理展期业务,采取了征信保护措施,为贷款户解决燃眉之急。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有待统一。自然资源标准规范不统一,资源家底不清,资源主体不到位,边界模糊,权属不清。加上资源登记部门众多(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林地、海域使用权等登记,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渔业权登记,水利部门负责水权登记),登记类型、登记程序、登记效力、登记簿与权力证书等方面有诸多不同,可能导致部分权利存在冲突。

二是生态修复工作亟待统筹。生态修复相关机制缺乏系统性与整体性,涉及多类学科多个部门多项工作,政策配套需进一步完善,人员保障上需加大力度,急需整合行业资源和行业力量。县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相关奖惩、监督考核机制仍需加强研究。生态修复工程的资金保障方式单一,政策支持不足,亟需顶层设计支持并落实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是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提升管理水平,促进资产管理更好服务于部门预算。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增减、租赁的监督,把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作为经常性监督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制止资产流失。

二是强化政策制度的执行落实,降低国有资产配置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增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约束力度,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保养与定期维修工作,厉行节约,减少损失浪费,强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手段,实现固定资产的最大价值。

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管理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企业应立足市场,充分发挥市场优势,时刻关注市场变化,及时做出科学有效的决策,对所有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源配置。

二是不断优化管理流程。一是完善资产运用过程的管理流程。建立完善的检查、维护、修理等相关制度,建立资产清查制度,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能。二是健全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

三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体系。首先要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权责对等、 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的行为。其次要加强内部审计。强化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做到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外部协同监督机制。加强政府和第三方审计监督,让审计监督常态化,并覆盖到国有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加强纪检监督作用,定时或不定时地开展纪检巡视工作,强化管理者的廉洁意识。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管理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是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创新,坚持权责明晰,完善经营体系。

二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引导国有金融企业不断优化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推进落实好普惠金融政策,扩大对中小微、“三农”的信贷有效供给。

三是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活力和控制力,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为维护全县金融安全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管理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是依托国家标准规范,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重点推进重要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建立健全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依托统一空间规划,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按照中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全面做好《泽普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战略目标,在划分好“三区”“三线”工作指导下,做好资源保护和利用,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

三是依托市场化配置,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探索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扩大竞争性出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总量和强度控制,更好发挥政府管控作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资产审核制度、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和产业准入政策,将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水平和生态保护要求作为选择使用权人的重要因素并纳入出让合同。

四是依托资源资产监管体系,推动自然生态空间系统修复。坚持谁破坏、谁补偿原则,建立健全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和压覆矿产的占用补偿制度,严格占用条件,提高补偿标准。加大生态资源管护,推进生态和谐发展。严格落实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强化林木采伐源头管理,常态化加强对非煤矿山、木材加工厂、湿地公园、国营林场(金胡杨)等森林草原放灭火排查整治;做好国家公益林、国家湿地公园及金湖杨森林公园等野生动植物的监测和保护力度,加大非法猎捕猎杀野生动物及非法采集采挖野生植物案件查处力度,确保自然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五、2020年人大审议意见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含问责有关情况)

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将数据汇总后按时上报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大常委会未反馈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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