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泽普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新疆天蓝蓝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泽普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园区名称:泽普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园区位置:泽普县工业园区位于泽普县西南17km处的奎依巴格镇。
(3)用地规划:规划用地规模约 989.5 公顷。去除道路后,建设地块净规模约 863.1 公顷。 其中工业用地约 597.9 公顷,公共设施用地约 37.2 公顷, 居住用地约 22.6 公顷,绿地约 203.1 公顷。
(4)产业定位及功能分区: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以电子产业、医药健康产业、轻工产业、化工产业、新型材料产业为支柱的新型工业园区。园区主要分为 6个产业集聚片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区、电子轻工科技产业区、医药健康产业区、新型材料产业区、配套产业区、化工产业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泽普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1530998618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蓝蓝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63990597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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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泽普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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