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相一致,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1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3〕128号)、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我县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继续有效6件,宣布失效2件,废止1件。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其他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继续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目录
2. 宣布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泽普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继续有效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目录表
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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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布时间 |
备注 |
1 |
泽普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
泽政规发〔2021〕9号 |
2021年1月29日 |
住建局 |
2 |
泽普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 |
泽政办规〔2022〕1号 |
2022年6月12日 |
乡村振兴局 |
3 |
泽普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 |
泽政规发〔2022〕2号 |
2022年11月28日 |
水利局 |
4 |
关于印发《泽普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泽政规发〔2021〕1号 |
2021年9月27日 |
水利局 |
5 |
泽普县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
政规发〔2021〕2号 |
2021年12月30日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现行有效政策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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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布时间 |
备注 |
1 |
泽普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
泽政办发(2023)20号 |
2023年 |
商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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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泽普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宣布废止、失效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表
废止 1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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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理由 |
1 |
泽普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
泽政办发〔2022〕18号 |
新的政策已施行 |
宣布失效2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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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理由 |
1 |
关于印发泽普县叶尔羌河防洪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泽政办发〔2018〕229号 |
有效期已过 |
2 |
关于印发《泽普县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
泽政办发〔2016〕44号 |
有效期已过 |
联系人:艾孜买提
联系电话:0998-693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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