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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泽普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三)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泽普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点击数:

根据《现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泽普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三)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国家有关法律明令禁止开垦草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却规定,部分已确定给农牧民使用的草场确需开垦的,按分级审批要求经相关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开垦。由于地方立法上“开口子”,2018年以来部分地州以国土整治项目为名,开垦天然牧场草地5.1万亩;伊宁县政府甚至规避分级审批要求,2020年至2021年将草原化整为零批准开垦。目前,自治区正在组织修订该实施办法。

二、整改时限

    2023年底前

    三、整改目标

全面禁止开垦草原,封住“开口”、堵住漏洞。对以国土整治项目为名开垦的天然牧草地,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原则全面整改到位。

四、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上级要求配合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同时加强宣传学习,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地区自然资源局对涉及本地区禁止草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自查是否存在“开口子”问题,如存在此类问题及时向地区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于2023年5月中旬完成自查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修订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管理法>办法》的宣传力度,以各乡镇巴扎天、“科技之冬”、“6·25”土地宣传日、12月4日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在人流量较大的地点,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影音、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在社会上营造土地资源和草原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四是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对我县2018年以来国土整治项目为名开垦天然牧草地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项目名称、投入资金、新增耕地面积、开垦草原面积、原地类、审批手续办理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台账,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审慎稳妥全面完成整改。五是举一反三开展摸排整改。一是对本县内是否存在违规开垦草原进行全面摸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台账,形成调查摸底报告和整改工作计划,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我县开展督导整改工作,确保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对排查发现的私自占用草原、违规开垦草原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五、完成情况

1.已配合上级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同时加强宣传学习,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2.已配合地区自然资源局对涉及本地区禁止开垦草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开展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对涉及本县内禁止开垦草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未发现“开口子”的问题。

3.利用乡镇巴扎天、“科技之冬”、“6·25”土地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修订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管理法>办法》。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讲座、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了自然资源领域土地矿山资源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湿地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宣传和咨询活动,宣传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4000余张、宣传册120本、悬挂横幅6条、宣传画50余张、设置咨询台6个,宣讲和海报签名活动一期,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显著增强了广大群众和党员干部职工的自然资源领域土地矿山资源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湿地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意识,在社会上营造了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4.根据《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落实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问题摸底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对2018年以来泽普县实施的各类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了摸底排查,排查出泽普县各类土地整治项目26个,其中县自然资源局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7个、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1个、退化防护林修复项目1个,农业农村局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17个。通过排查分析,未发现以国土整治项目为名,开垦天然牧草地的问题。

5.针对“规避分级审批、化整为零审批开垦草地”情形举一反三开展了排查工作,泽普县2018年以来审批土地开发项目2个,总面积476.12亩,原地类均为未利用地(裸土地),不涉及开垦天然牧草地情况,也不存在规避分级审批、化整为零审批开垦草地的问题。上级林草部门反馈泽普县草原督察图斑13个,经核实全部为其他草地,没有承包到户,没有享受过草原生态奖补政策,按非草地对待。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10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998-8253055,邮箱:1184366117@qq.com

              泽普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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