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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就业创业政策(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点击数:

一、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含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

2、申报条件

1)企业享受社保补贴申报条件:企业新招用(当年新签订合同新缴纳社保)劳动者(新疆户籍或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疆外户籍人员),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企业须同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方可享受社保补贴;2) 高校毕业生享受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条件:到各类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3、标准和期限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如下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 (累计3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1)各类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其中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2)喀什地区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招用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3)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全额补贴。

(4)到各类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部分给予全额补贴,按要求返还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或统一返还给企业,由企业代发(企业提供代发打卡记录)。

4、申报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请:企业登录(注册)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https://222.82.215.217:10500/ssologin/login)→企业身份认定 → 企业就业人员身份认定(无法认定的请联系当地人社部门) → 企业吸纳社保补贴申请 → 县人社局审核。

第二步窗口验证:企业提交申请资料 →县人社局审核(公示) → 县财政局复核 → 拨付资金至企业银行账号。

5、提交材料

1)《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月度工资表及银行支付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新增人员需提交新增人员劳动合同、户口本(疆外户籍人员需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居住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银行卡复印件。

3)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费明细单及完税证明。

4)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6、成效

2025年1月至今,已为县域内50余家企业800余名企业员工发放369.38万元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

注意事项: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企业稳岗补贴与失业保险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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