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4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29号文件)规定,现对符合条件的3家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12月27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与泽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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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拟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公示名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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