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44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49号)规定,上级推送299家,第一批对符合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244家、不符合5家单位的名单进行公示,第二批对符合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12家单位进行公示,第三批对符合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9家、不符合1家单位的名单进行公示,现公示第四批符合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18家、不符合1家单位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9日起至12月5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与泽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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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稳岗返还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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