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粮改饲补贴公告如下。
一、 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农业发展(畜牧兽医)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新牧计【2020】21号。
二、补助对象
制作青贮饲料的畜牧养殖合作社、养殖企业、畜牧养殖大户三、补助标准
49.66元/吨
四、发放方式
“一卡通”发放
五、发放时限
每年一次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粮改饲补贴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 泽普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徐丽 联系电话:13899172868
经办人:毛路旦 联系电话:13565654469
2.泽普县农业农村局
主要负责人:张新志 联系电话:13579078518
经办人:蒋星星 联系电话:13309989969
3. 泽普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主要负责人:呼淑霞 联系电话:13779896991
经办人: 曹玉梅 联系电话:15999327008
2024年5月14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