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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知多少——学生资助政策(三)

来源:泽普融媒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0日 点击数:

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2021年底,全国所有县(区)均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国家督导评估认定。随着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重心从“基本均衡”转到“优质均衡”。如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成为下一阶段我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重点。

7区内高中班办学补助政策

2007年,自治区开办区内高中班,按照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向办班学校拨付学生经常性经费,主要用于学生的学费、交通费、伙食费等补助。

8内地新疆高中班办学补贴政策

内地办班城市按照国家规定的年生均8000元经费标准拨付经费,目前绝大部分办班城市生均标准已达到12000元以上。自治区按照每生每年2700元标准安排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学生交通费、伙食费、医疗费等补助,并设立大病救助金100万元。

9援疆助学金

考入疆外普通高校就读的本专科、预科生中的低保家庭学生、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烈士、伤残军人家庭学生及孤儿,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每年秋季开学初予以一次性发放资助金。

10疆内大学生资助

根据《喀什地区疆内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对考入疆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泽普籍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含在疆内就读的预科班学生)予以就读期间的学费、往返交通费等学习生活补助,按照每年每生3000元的标准每年秋季开学初予以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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