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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管,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泽普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聘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177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告。
附件:泽普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公示名单
泽普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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