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2026年泽普县水库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名单进行调整及公示

来源:泽普县安全生产暨防灾减灾救灾 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泽普县水库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人”管理责任,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现申请对《2026年泽普县水库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名单进行调整并在泽普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附件12026年泽普县图呼其水库等4座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附件22026年泽普县图呼其水库等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名单

       泽普县安全生产暨防灾减灾救灾

       委员会办公室

        2026415


附件1:

2026年泽普县图呼其水库等4座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序号

县(市)

工程名称

行政责任人

技术责任人

巡查责任人

姓名

单位

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

1

泽普县

图呼其水库

艾力希尔·阿卜力孜

泽普县人民政府

泽普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马雷

泽普县水利局

党组书记、副局长

如则尼亚孜·阿卜力克木

泽普县水利工程服务总站水库管理站

站长

2

泽普县

桑株水库

艾尼瓦尔·吾斯曼

泽普县人民政府

泽普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阿依布拉克·沙塔尔

泽普县水利局

党组副书记、局长

如则尼亚孜·阿卜力克木

泽普县水利工程服务总站水库管理站

站长

3

泽普县

桑株二库水库

陈来群

泽普县政协

泽普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阿依布拉克·沙塔尔

泽普县水利局

党组副书记、局长

如则尼亚孜·阿卜力克木

泽普县水利工程服务总站水库管理站

站长

4

泽普县

吾库塔木水库

艾斯克尔·沙地克

泽普县政协

泽普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马雷

泽普县水利局

党组书记、副局长

如则尼亚孜·阿卜力克木

泽普县水利工程服务总站水库管理站

站长

行政责任人职责:1、具体发布抢险安排命令、水库应急调度命令;2、负责规定险情上报;3、负责通知、安排受威胁区域人员转移安置及发布转移警报,确定转移、安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4、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5、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明确抢险任务,征调抢险物资、设备等;6、负责落实通信保障;7、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交通、卫生、饮食、安全等其它保障措施;8、负责规定宣传报道的发布权限和方式等。

技术责任人职责:1、依法依规依纪组建本水库的水库调度、抢险技术专家组,对本水库应急抢险中的技术部分负责,制定抢险方案;

2、负责制定《水库的雨、水、震、险情监测预报预警方案》;3、负责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和制订相应的抢险方案,分析可能导致水库工程出现重大险情的主要因素,负责制定相应的抢险应急预案和抢险方案。

巡查责任人职责:1、负责水库的监测、巡查,明确检查的部位、内容、方式、频次等。2、负责监测、巡查人员组成及制订监测、巡查结果的处理程序。3、负责按照《水库的雨、水、震、险情监测预报预警方案》的要求,安排专人(雨水情观测员、联络员、地震震前观察哨、险情巡查员等)执行雨、水、地震险情、前征兆等观测任务,并按规定程序上报“三个责任人”。

附件2:

2026年泽普县图呼其水库等4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名单

序号

县(市)

工程名称

政府责任人

主管部门责任人

管理单位责任人

姓名

单位

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1

泽普县

图呼其水库

艾力希尔·阿卜力孜

泽普县人民政府

泽普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马雷

泽普县水利局

党组书记、副局长

如则尼亚孜·阿卜力克木

泽普县水利工程服务总站水库管理站

站长

18449598039

2

泽普县

桑株水库

艾尼瓦尔·吾斯曼

泽普县人民政府

泽普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阿依布拉克·沙塔尔

泽普县水利局

党组副书记、局长

如则尼亚孜·阿卜力克木

泽普县水利工程服务总站水库管理站

站长

18449598039

3

泽普县

桑株二库水库

陈来群

泽普县政协

泽普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阿依布拉克·沙塔尔

泽普县水利局

党组副书记、局长

如则尼亚孜·阿卜力克木

泽普县水利工程服务总站水库管理站

站长

18449598039

4

泽普县

吾库塔木水库

艾斯克尔·沙地克

泽普县政协

泽普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马雷

泽普县水利局

党组书记、副局长

如则尼亚孜·阿卜力克木

泽普县水利工程服务总站水库管理站

站长

18449598039

政府责任人:由小型水源工程所在地县级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统一指导小型水源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主管部门责任人: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登记辖区内的小型水源工程,组织制定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管理单位责任人:由运行管理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开展工程日常巡视检查、维修养护、运行监测、调度运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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