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0日,泽普县到位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633万元,按照《泽普县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泽党农领发[2024]31号)、《泽普县2025年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泽党农领发[2025]1号)等,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8955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573万元、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67万元、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8万元。
二、 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经泽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安排使用资金。
三、 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见附表)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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