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7日,上级下达泽普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37.95万元,按照《关于印发泽普县2023年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通知》(泽党农领办[2023]5号),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14万元、涉农整合资金23.95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安排使用资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见附表)
监督电话:0998-824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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