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召开泽普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根据县住建局提出,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10月下旬召开调整泽普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听证会。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2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10名,采取网上公开征集、自愿报名、邀请、随机抽取的方式。
2.经营者3名。
3.人大代表1名,由泽普县人大推荐。
4.政协委员1名,由泽普县政协推荐。
5.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共6名。其中分别由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泽普镇、宣传部各推荐1名;
6.相关领域专家1名,由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2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单位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1席,由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邀请参加。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对我县物业收费情况比较了解,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论证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
(四)能按时参加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并允许在听证会上公开与听证会有关的个人信息。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推荐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由推荐单位于2021年10月5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函告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旁听人员请于2021年10月1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股报名。
联系人:张丽萍 联系电话:0998-8242502,13399981611
特此公告。
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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