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新党编委〔2021〕16号)、《关于公布自治区各部门系统区地县三级权责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泽党编办〔2022〕4号)要求,我局已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本部门权责事项共计336项(其中:行政许可35项,行政处罚218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检查30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并经县委编办审定,现予以公布。
泽普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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