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奋斗目标,贯彻执行《退役军人保障法》,立足实际,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现将2025年全年工作公开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17次,研讨发言17次,撰写研讨材料51篇;二是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6次,专题研讨6次,撰写研讨材料10篇;党组读书班1次,专题研讨1次;设青年干部学习1个,开展学习1次,研讨发言5人次;党组班子共查摆问题47条,已整改47条;三是党支部政治理论集中学习48场次,新疆党员教育智慧终端系统集中学习12次。
2、深入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通过专题讲座、线上答题、送法上门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5场次,覆盖退役军人及家属2000余人次,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维护权益。
(二)夯实组织建设,提升党建质量
1、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年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12次;党组班子成员讲党课4次;开展“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建党员先锋队3支,积极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深入社区、乡村开展志愿服务12次,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30余件。
2、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参与泽普县“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大赛1次、机关党建品牌创新大赛1次,以“党建+退役军人服务”为主题,打造特色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3、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注重从思想源头构筑拒腐防变的坚实防线。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把夯实政治理论基础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做好提前预警。召开警示教育会3次,组织观看《反腐为了人民》警示教育片4场次24人;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1场次,学习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典型案例3场次18人,节日前谈话3场次18人数,运用“第一种形态”2次2人,并联合第二纪检监察组一起做好预警,及时提醒,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切实从源头构筑防线。
(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弘扬正能量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全年处置网络舆情2起,回应群众关切100余次。充分利用微信群,发布政策解读、先进典型等信息120条,阅读量超5万人次。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推进上报2名新疆“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评选县级“最美退役军人”10名,并通过事迹宣讲、媒体报道等形式,弘扬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
(四)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泽普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的12条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狠抓落实。截至目前,12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巡察整改成效显著,有力推动了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五)全面落实保障措施
1、移交接受。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条例接收了3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与退役士兵逐人面谈了解其服役经历等情况,填写留存退役士兵基本信息和联系电话,进行记录和归档。并在收到退役士兵档案后的20日内,将《退役士兵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寄回部队师(旅)、团级单位兵员管理部门。
2、退役安置。泽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为退役士兵提供优质服务。在退役士兵集中报到时段,通过设置专门窗口,开展“一站式”服务,方便退役士兵办理落户、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预备役登记等手续。2025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共33名,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13万元;发放2025年26名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6.4万元,发放义务兵高原增发家庭优待金19人33.67万元。
3、教育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要求,对32名退役军人进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适应性培训和就业创业知识培训,共计80学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答疑等方式,帮助退役士兵了解安置政策、程序和就业形势。提高退役军人的忧患意识,成功就业意识,尽快融入社会适应意识。
4、就业创业。一是举办2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及就业信息5000余条,吸引了15名退役军人前来求职、就业;二是开展2025年退役士兵返乡欢迎仪式暨座谈会2场次,为33名退役士兵关心的就业、创业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三是与泽普县供销社、公安局、人社局等单位点对点对接,提供6名秋季退役士兵简历,开展退役军人与招人单位专招直招就业模式。
5、抚恤优待。
(1)优化申报申办服务机制
建立健全“一站式”申报服务机制,全面简化审批流程。通过各乡镇服务站,对每一位服务对象做到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精心指导、用心服务,并实现同步受理与上报。今年以来,累计受理新增优抚对象申报13人次,新增农村籍60岁退役士兵9人次,伤残申报2人次完成伤残军人换证并落实待遇2人次。
(2)严格落实资金发放工作
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优待政策,足额发放优抚对象优抚资金。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重大病优抚对象医疗困难。一是完成158名优抚对象的年审工作并发放1-12月优抚补助资金312.51万元;二是完成2名军休干部及2名无军籍职工年审工作并发放1-12月工资63.14万元,缴纳1名军休干部医疗保险1-12月2.04万元;三是发放1名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次性抚恤金110.17万元;四是完成93名自主择业及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年审工作,并缴纳83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1-12月医疗保险180.06万元,发放取暖费9.66万元;五是1-12月缴纳3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1.36万元,发放3名优抚对象住院补助1.16万元;为11名重点优抚对象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0.29万元。
(3)对伤残退役军人贴身服务,配备伤残辅具
根据自治区和地区通知要求,对伤残退役军人身体状况,自愿申请的方式逐一通知所有伤残退役军人,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对7名退役军人申报辅助器具,电动辅助床、电动四轮椅、手杖、腿部辅具器具等设备全部配送到伤残军人和伤残民兵手中。
6、激励褒扬。在清明节、9·30时节,我局积极发动宣传和动员全县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到县烈士陵园开展祭英烈活动,在全县氛围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氛围。2025年共组织祭英烈活动2场次,参加单位169个,参加人员 3000人次。
7、服务管理。
(1)畅通信访渠道。设立了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室,公布了信访投诉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待退役军人来访来电。2025年共接待退役军人来访5批次8人次,受理信访事项2件,办结2件,办结率达100%。
(2)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起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对全县退役军人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梳理,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微信联系等形式走访退役军人家庭1220余人次,通过这次活动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在集市“摆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退役军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增强退役军人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全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受惠人群800余人。
(4)“四五六”工作法落实情况。按照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工作要求,为46名退役军人家庭悬挂了光荣牌,为106名退役军人办理(补领)了优待证。
(5)《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指南》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今年组织全县14个乡镇和10个30以上服务对象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1次,组织职业技能竞赛1欠,参加92人次。确保服务中心业务骨干对工作指南中的政策法规、服务流程、职责分工等内容准确掌握;二是简化办理流程,本着“让数据多跑路,让退役军人少跑腿”的原则,对部分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简化。例如,在遗失补办退役军人优待证过程中,服务对象只需打个电话报上身份证号码,就能“一步到位”,极大的方便了服务对象;三是加强服务监督,在服务场所和政务平台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广泛征求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对服务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双拥工作。
(1)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双拥工作责任。双拥工作是泽普军民共建的名片。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统一部署,推动双拥工作扎实开展;一是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县委书记牵头召开议军会议,研究部署国防动员、拥军优属等工作。分管县领导定期联系驻地部队,持续抓好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落实,做好了退役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等暖心工作;二是服务保障进一步加强。县委始终坚持把支持部队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把为部队办好事、办实事作为双拥第一要务;2025年元旦、春节、“八一”期间,购买价值14万元慰问品分别慰问县人武部、消防中队、69316部队、武警中队、泽普县公安局、空军94025部队;上海援疆指挥部泽普分指“八一”走访慰问驻泽部队,为他们送去座椅、窗帘、洗衣机、空调等慰问品,共计5.7万元;我局与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购买价值2.1万元慰问品,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及困难退役军人91户;三是为17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庆送喜报,共计发放慰问金0.85万元。
(2)强化宣传教育。一是泽普新闻媒体、零距离、微信朋友圈、抖音等主流媒介积极宣传10名荣获2025年度县级“最美退役军人”事迹,奏响了双拥宣传主旋律;二是崇军活动深入开展。持续发挥“双拥广场”、“双拥一条街”作用,优化横幅、标语等宣传方式,在全县掀起了爱军、崇军、拥军热潮;三是军地互动不断加强。我局联合县司法局进军营宣传法律知识9场次,公安局进军营反诈知识宣传4场次、人社局政策进军营2场次;文旅局文艺演出进军营4场次;我局联合驻泽部队举办“文化夜市进军营”活动2场次。为部队官兵提供文化盛宴,也为参与者搭建展示拥军风采、与官兵互动的平台,营造了浓厚的崇军氛围。
(3)聚焦部队备战打仗全力以赴。一是春季应征入伍13人;秋季应征入伍13人;我局精心筹备欢送新兵事宜,为26名入伍新兵送去价值0.24万元的泽普大礼包;二是把欢送部队上山换防作为第一保障,投入1万元购置物资,动员全县党员干部群众5000余人夹道欢送换防官兵,团结了军心,极大的服务保障驻地部队建设,为新时代军队和国防建设贡献了泽普力量;三是召开议军会议1次,研究解决“双清单”问题2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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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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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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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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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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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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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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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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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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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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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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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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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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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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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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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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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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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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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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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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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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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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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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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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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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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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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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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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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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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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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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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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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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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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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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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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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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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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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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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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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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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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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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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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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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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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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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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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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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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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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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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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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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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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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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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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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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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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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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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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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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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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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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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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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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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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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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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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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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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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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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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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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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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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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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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部分基层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政策解读、服务能力不足,信息化应用能力较弱,影响服务质量和效率。例如,个别服务站对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还不到位,导致部分退役军人对政策知晓率低 。
(二)就业质量有待提高
退役军人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部分退役军人技能单一、学历偏低,难以适应新兴产业和高端岗位需求。县内企业提供的岗位薪资待遇、发展空间有限,吸引力不足,就业稳定性较差 。
(三)双拥工作创新不足
双拥工作形式较为传统,军地共建项目缺乏深度和广度,社会化拥军氛围还不够浓厚,社会组织、企业参与双拥工作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 。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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