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泽普县依克苏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泽普县依克苏乡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地委、行署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泽普县依克苏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到123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依克苏乡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地区、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扣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以提升公开质量为主线,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完善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乡坚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维发力推动政务公开走深走实。在公开渠道上,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传播矩阵,完善18个村公示栏,增设“就业惠民政策专区”“资金公示专栏”,结合“大喇叭”每日定时播报、组织县乡三级政策宣讲员巡回宣讲、村民代表会议集中解读等形式,让政策信息直达田间地头;线上依托微信乡级微信公众号、钉钉群等平台,定向推送惠农补贴、医保缴费、养老认证、征兵参军等便民信息,实现“指尖查、随时看”。在公开内容上,突出农村重点领域精准公开,全面公示乡村振兴项目进展、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惠民资金补贴发放明细、宅基地审批流程、村级项目招投标全过程、村干部职责分工等群众高度关注的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25条,其中政策解读类信息80条,资金公示类信息20条,项目进展类信息2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务信息管理

紧扣全乡中心工作与民生重点,明确各站所、村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文件、资金数据、项目资料等实行“全程留痕”管理,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归档规范。严格执行多层级审核制度,优化“业务部门提交—分管领导初审-党政办公室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闭环把关流程,全年未发生信息错漏、泄密等问题。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把平台建设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公开阵地。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办各办牵头抓总、各部门协同配合、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线下公开专区,在乡综治中心、文化站、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标准化政务公开栏,配备政策查询手册、便民服务指南,安排专人负责咨询引导,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申请协助等“一站式”服务;创新线上平台功能,优化依克苏乡提河小镇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各类信息514条。推动“数字+公开”融合,借助泽普县政务服务平台,将村级公开事项纳入线上管理,实现部分惠民政策、资金补贴等信息“一网查询”,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获取所需信息,切实提升公开便捷度。

(五)监督保障

2025年,我乡以全流程监督为抓手,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公开”原则,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台账,详细记录审核流程、责任人员等信息,实现全程可追溯;聚焦惠民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等关键领域,联合乡纪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合规合法。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在乡便民服务中心、村公示栏显著位置公开监督电话、意见箱地址,开通政务服务“好差评”功能,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快速回应、闭环整改,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推动全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意识与内容精准度不足,主动公开存在供需错位,多集中于常规信息,群众关注的惠民资金发放明细、群众分红等核心事项公开不全面,政策解读形式化,公开内容时效性滞后,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公开渠道与便民性不足,过度依赖传统渠道,政务新媒体等贴近基层的渠道运用不充分;三是机制建设与监督考核薄弱,未建立清晰的责任体系,工作人员缺乏系统培训,业务能力不足,社会评议和群众监督渠道不畅通,未形成闭环机制。

(二)改进措施

一是聚焦需求导向提升公开内容质量,收集群众关注核心事项,明确10类重点事项的公开标准与责任,推行“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同步公开模式,严格时效性管理,明确各类信息更新时限并开展专项检查;二是优化公开渠道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构建“线上+线下、固定+流动”的立体公开网络,整合政务新媒体、乡村大喇叭等渠道,设立信息公开代办点,确保公示栏、新媒体同步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闭环机制并明确答复时限与法制审核要求;三是健全机制保障强化监督考核实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加强业务培训与结对帮扶,构建差异化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核并加大核心指标权重,建立“月抽查、季通报、年考评”制度,邀请代表组成社会评议小组,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合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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