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泽普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泽普县水利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地委、行署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泽普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到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泽普县水利局联系,地址:泽普县北新街17号、邮编:844000、联系电话:0998824520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人民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丰富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认真梳理相关公开信息,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紧紧围绕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积极作用,总共在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务信息管理。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措施,明确信息发布流程,所有公开信息均由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后发布,确保了公开信息内容准确、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主要依托泽普县人民政府官网开展信息公开,同时还通过融媒体视频号、零距离、泽普水利抖音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报道各类重要政务活动和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牵头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相关工作开展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条款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干部职工对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存在对已经办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规章文件要求主动公开事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影响公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提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细化、全面、内容单一,公众理解存在一定困难三是各类工作动态公开频次较低,如,对于在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巡河及清“四乱”、防溺水、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的宣传工作向县融媒体、上级主管部门投稿仍存在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2026年,我局将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规章文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重视性,按要求、时间节点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做到及办及公开;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务办理效能。积极学习借鉴好的信息公开经验做法,创新公开内容,接受社会各级力量的监督,助力水利工作持续向善向好;三是压实各分管领导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职责,督促指导对开展的业务工作,要及时、高质量向相关媒体投稿,不断提升全社会对依法、科学、安全用水知识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同时也未收取信息处理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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