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泽普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泽普县水利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9日 点击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及相关部署要求,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工作实效。现将水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9。其中,工作动态类12条、财务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行政处罚类信息1条、公示公告类信息3条、其他信息1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措施,明确信息发布流程,所有公开信息均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局主要依托泽普县人民政府官网开展信息公开,同时还通过融媒体视频号、零距离等平台宣传报道各类重要政务活动和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细化,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解读不够深入,且主要以文字为主,公众理解存在一定困难。

2.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个别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影响公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

(二)改进措施

1.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策文件的解读,采用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2.强化信息发布实效。建立信息发布跟踪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责任到人,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发布,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对未按时公开的信息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同时也未收取信息处理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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