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30日 点击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泽普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泽普县分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党组副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办公室为成员的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泽普县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单位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政府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24年没有出台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对22家企事业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无行政强制案件,全年开展行政执法70家次,做到了文明执法、程序合法,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产生;年度内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一)主动公开

聚焦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内容涵盖环境质量状况、行政处罚等方面。其中,环境质量状况信息2条,行政处罚信息3 条,通过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生态环境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办结0件。其中,予以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 制度,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信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提供在线查阅、下载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机关主要依托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生态环境工作动态和重要信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2024 年,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2次,培训人员2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已上收地区局,存在环评文件公开不及时问题,环评文件主要由建设单位公开。下一步将加大环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靠前服务,督促及时公开环评信息;

2、行政处罚案件虽然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诉讼现象,但是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已经按照地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对案卷规范性进行集中会审,为规范执法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同时也未收取信息处理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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