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泽普县国有林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泽普县国有林场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8日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泽普县国有林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泽普县国有林场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为契机,以建设法治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加强对全场各项工作的领导。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我场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示栏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全年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条。其中,文件信息38条,涉农补贴73条,社会保障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泽普县国有林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泽普县国有林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坚决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做到“先审签、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调整完善了泽普县国有林场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平台信息发布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即“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保障信息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完善泽普县国有林场信息公开制度,常态化开展信息核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各个栏目内容进行核实,确保不发生错字、漏字、病句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场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单位信息公开机制缺乏,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不够规范,部分信息目录分类杂乱。

下一步,我场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工作能力,夯实基础。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场部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努力增强上下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衔接,不断优化政府服务。二是围绕突出问题,狠抓落实。为实现信息公开的新闻性、保密性、时效性、实用性和服务性,深入分析本单位政府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完善相关的制度,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府信息舆情回应,推进基层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府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强化保密管理,确保安全。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加强保密,在保密中推行政府公开,坚持公开与保密的有机统一。在政府公开工作中,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严格按规定做好上网信息审核把关工作,真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