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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泽普县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11日 点击数:

索  引  号 xjzp000-2019-00001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泽普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2-11 00:00
名        称 泽普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泽普县 第三 办理情况 情况的
来        源 泽普县政府信息网

索  引  号 xjzp001-2019-00000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2-01 00:00
名        称 泽普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泽普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        源 泽普县人民政府

泽普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泽普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下面我就泽普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立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71件,其中民生诉求类20件、水电路气类17件、农林牧水类11件、社会事务类10件、教科文卫类8件、社会稳定类4件、农村经济类1件,这些建议诠释了代表的义务和责任,反映了群众的意愿和心声,体现了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保证高质量、高效率办理建议,不辜负社会各界的期望和代表的重托,县政府接到建议后,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立即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对具备条件的立即办、存在难度的全力办、条件制约的分步办,对经深入研究确实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及时向代表做好解释答复。

截至目前,71件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复率100%,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其中,已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3件,占46.48%;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19件,占26.76%;因目前条件受限,暂时难以解决,留待条件具备后解决的有13件,占18.31%;因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符,确实无法解决的有6件,占8.45%。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和各工作委员会给予了大力支持,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指导意见,对促进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按照建议内容相同、相近或相关及办理结果归纳起来,可分为四大类: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3件,占46.48%。这部分建议主要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及农牧林水、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迫切需要和诉求,可以解决且具备解决条件,办理落实也比较快。如2号建议提出的“关于更换迁移经过波斯喀木乡托万喀勒格热克村的电线的建议”,近年来我县坚持从解决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入手,持续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建设力度,不断改进保障用电服务模式,扎实做好配电设备隐患排查整改,有效确保了全县城乡电网安全可靠运行。针对此建议提出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及时督促电力部门更换了托万喀勒格热克村6组线路,同时对该村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线路及时进行改造,要求电力部门主动作为,全面排查整改全县乡村居民用电安全隐患,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3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全面落实2016年安居富民建房补助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已连续多年把安居富民工程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特别是结合泽普在喀什地区率先脱贫摘帽目标,为全面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住房安全有保障,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安居富民工程项目资金争取力度,通过积极争取,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县安居富民建设任务8900户,累计拨付补助资金22467.4万元,其中,12236.78万元用于2018年3597户新建户补助,7415.2万元专门用于解决往年5303户超建户的建房补助问题。8号建议提出的“关于解决波斯喀木乡辖区1村、3村、4村、6村、12村红线内农户安居房建设问题的建议”,针对该建议,县人民政府分别经第七次、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波斯喀木乡阔什吉格代(3)村、玉吉买艾日克(6)村、苏盖特艾日克(12)村2018年农村安居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的选址意见,要求结合村庄规划进行原址改建或新建,同时针对波斯喀木乡喀拉萨(1)村、库其(4)村部分居民无力建房问题,专门解决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临时过渡安置使用,有效保障了群众住房条件。53号建议提出的“关于促进农副产品商品化进程、拓宽销售渠道的建议”,近年来我县通过加大惠农政策落实、畅通销售信息、加快农村电商发展、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等措施,极大地拓宽了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有效地促进了农副产品销售。尤其是进入红枣收获季节后,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地区果品保护采价会议精神,合理制定泽普县红枣收购托底价,宣传引导农户销售,并积极组织红枣加工企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开展红枣收购工作。同时,依托金湖杨土地扶贫开发公司对贫困户进行保护价托底收购,极大地保障了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

(二)建议所提问题列入计划正在逐步解决的19件,占26.76%。这部分建议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涉及面较广,需要有计划、分步骤解决。如5号建议提出的“关于修建防渗渠道的建议”,经县水利部门会同相关乡镇实地调查,流经波斯喀木乡大尔格其(13)村及大尔格其园艺(14)村的主渠道为苏盖提艾热克渠,虽已进行防渗改造,但年久失修、严重损坏,对此,县水利部门已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将该渠道防渗改造项目列入叶尔羌河灌区骨干工程,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自治区发改委审批,计划2020年实施。15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建立南疆地区国语教师补充招聘短期机制的建议”,自201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在县财政压力非常大的情况下,每年赴内地自聘教师150名以上,有效解决了国语教师不足的问题。特别是2018年围绕实现国语教育全覆盖目标,通过县财政先期保障的方式,全县先后招聘238名国语教师充实到教学岗位。同时,加强与援疆省市对接,积极争取援疆省市优秀教师到泽普支教,上海闵行区将支教教师人数从原本的28人增加到45人,有效缓解了我县师资紧缺的压力。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进一步放宽国语教师招聘政策,持续加大国语教师补充力度,搭建与师范院校人才交流平台,进而吸引更多内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或实习支教。51号建议提出的“关于治理砖厂污染环境问题的建议”,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党政主体责任,积极组织环保、国土、安监等相关部门扎实开展包括砖厂在内的各项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先后完成了11家闭坑非煤矿山恢复治理任务。对全县存量的17家非煤矿山企业(其中砖厂13家、沙石料厂4家),前期已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对整治达不到要求的,计划在2019年逐步依法关闭,并分批推进治理恢复工作。

(三)所提意见、建议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需待条件具备后才能解决的13件,占18.31%。这部分建议反映了群众的愿望,但由于受国家现行政策、管理体制或财力、物力等条件的限制,目前暂时无法解决,需待条件具备后才能解决的。如4号建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天然气入户问题的建议”,天然气管网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且耗资大的系统性工程,2018年以来,我县先后实施了阿克塔木乡阿其克亚村、奎依巴格乡硝尔村、阿依库勒乡塔勒克其村等管道建设和入户项目,针对已建成燃气管网但未入户问题,已要求燃气公司依照用户申请解决居民天然气入户问题。因受资金和供气指标限制,对于距离气源地较远的乡镇居民,我县将列入工作计划,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待上级下达项目计划并解决供气指标后,逐步予以解决。27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在赛力乡12村修建果品加工厂的建议”,为进一步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促农增收致富,目前我县已建成果品加工厂21家,其中2018年新建5家,已基本实现县域内果品加工厂全覆盖。目前在赛力乡阔孜玛勒村(2)村已建成果品加工厂,并配备红枣分级、清洗、烘干和核桃清洗、去壳等设备,加工能力在1000吨以上,同时在该乡英巴格(6)村、依玛(9)村的农产品销售合作社均配有果品加工设备,已基本具备带动全乡及辐射周边乡村的果品加工和销售的能力。对于赛力乡乌鲁克艾日克(12)村修建果品加工厂项目有关问题,已督促赛力乡再次就项目可行性进行调研,并根据实际需求积极做好项目资金申报。54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在离县城较远片区卫生院配备救护车的建议”,近年来,我县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的类别和基本医疗条件,在县人民医院设立了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在依克苏乡卫生院、奎依巴格乡卫生院设立了急救点,辐射了全县133个行政村。2018年通过申报中华思源扶贫基金会救护项目,为我县解决救护车4辆,目前已全部配备到较远片区乡镇卫生院。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项目申报力度,争取尽早解决乡镇卫生院救护车问题,进而满足急救病人输送需求。

(四)所提意见、建议因条件限制或与现行规定不符不能解决的,以及需向上级反映或留作参考的6件,占8.45%。这部分建议反映了群众的愿望或基层的实际困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前瞻性,但不符合政策法规或条件不成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难以解决,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或作为工作参考。如60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减收农业灌溉水费的建议”,水价上调是国家、自治区、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发挥水价“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的重要措施,根据自治区、地区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要求,2015年农业水价必须达到水成本价的70%,2020年要达到成本水价。我县自2011年开始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一次定价,逐年到位”的要求,每年按照成本水价(0.1063元/方)的一定比例进行水价调整,县级无权擅自下调水价。且由于部分群众节水意识不强,灌溉模式粗放,导致我县用水量远超自治区下达的灌溉定额,按照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用水制度要求,水价也将因此上调。为实现有限水资源高效利用、降低农户用水成本,县人民政府将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水资源紧缺意识、危机意识,积极推行滴灌、喷灌等田间节水灌溉管理模式,通过实施节水措施,推动群众用水成本下降。69号建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奎巴格镇自然村和直属队工作人员待遇问题的建议”,由于上级部门依照各行政村的大小、配备村干部职数核定村干部报酬,故无法申请增加补贴待遇。我县根据《关于做好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和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贴工作的通知》(新组电明字〔2016〕148号)精神,争取到自然村和直属队干部提高报酬补贴,自2016年7月起,已按自然村和直属队“正职干部每月200元、副职干部每月150元”标准予以发放,目前再无其他增加补贴待遇政策。

二、主要做法

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政务工作。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工作中,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依法行政、依法办理、依法落实、依法答复的原则,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推动办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提高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工作的义务和责任。为保证高质量、高效率办理建议,不辜负社会各界的期望和代表的重托,县人民政府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结合各分管副县长职责分工,将人大建议归口到各副县长办理,并认真抓好交办、督办等关键环节;要求各分管副县长按归口原则,亲自协调推进办理工作,对建议答复内容逐件审核批阅;要求各承办单位把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作为承办工作的根本要求,把办理工作与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本单位、本系统工作安排结合起来,与维护稳定、脱贫攻坚、群众工作结合起来,采取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与代表交流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对于合情合理的、通过努力能办理解决的,千方百计解决到位;对暂时不能解决的,从实际出发列入规划,积极争取,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于一些不符合政策法规或条件不成熟无法办理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以取得人大代表的理解,切实提高人大代表的满意率。同时,把办理过程作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查找自身问题的重点途径,分析原因,制定政策,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努力满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新期盼、新要求。

(二)明确工作责任。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涉及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需要诸多部门共同去承担落实。因此,明确责任是关键,规范操作是保障。在明确责任方面,我们对办理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责任到部门、到单位,及时抓好落实。对一些关乎民生和社会经济的热点、难点建议进行了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积极协调,明确责任部门,提出解决办法,使一些牵扯部门多、涉及内容杂的建议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在规范操作方面。一是确保交办。县政府办公室对所有代表建议进行认真审核,按照部门职责确定具体承办单位,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确定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减少了互相推诿。二是确保承办。明确要求承办单位对承办的意见建议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使整个办理过程有人管、有人抓,促进了建议办理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确保办理。县政府办公室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办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四是确保答复。要求承办单位对上报的办理件中已经解决的,要答复清楚具体结果;待解决和不能解决的,要逐一说明原因和理由,通过各种有效的措施,将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在整体上提高了建议办理工作的水平,使承办工作真正实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三)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在总结历年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办理工作思路和方法,切实提高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讲求实效,主动办理。各有关单位主动联系代表,认真分析问题现状,及时出台有关文件,在较短的时间内办理并答复了代表。依据地域特色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每份答复采取维汉双语答复,答复内容力求措施具体、计划周详、原因明确、依据充分、答复时间明确。二是面对面沟通,零距离办理。部分单位专门召开代表建议答复座谈会,邀请代表一起查问题、找差距,共同商讨解决办法,收到了良好的办理效果。三是深入调研,科学办理。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围绕代表反映的情况,专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认真细致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增强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四是强化督查,确保办理。县政府办公室及时组织人员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催办、督办,并采取实地抽查的形式,现场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办理动态,有效推动了办理工作的落实。办理结果代表不满意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多部门联合办理的,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分别落实办理责任;对行动缓慢的进行重点督促,保证了建议按时办结。

三、存在的问题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和人大代表的积极参与下,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但与代表们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一些代表建议因我县人财物等各方面条件尚不成熟,落实难度较大,只能列入规划逐步解决,办理结果与代表预期可能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办理答复中强调客观因素的多,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三是少数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现场办理力度不大,办理工作整体水平不高;四是在一些代表建议的办理过程中仍存在前期不抓紧、后期搞突击的现象,致使办理质量不高、效果不好,没有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四、改进措施

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人大代表建议的内容越来越丰富,涉及面越来越广,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办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意见建议办理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要求,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办理实效。特别是抓好“分解交办、跟踪督办、后续落实、公开结果、严格考核”五个重点环节,切实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二)突出健全机制,提高办理质量。我们将全面总结办理工作,认真查找分析问题,在巩固办理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探索办理工作新途径,拓宽办理思路。进一步把办理工作和发展规划、预算安排以及为民兴办实事、好事结合起来,在现场办理和现场督促上下功夫,在面商办理上求突破,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实行跟踪督办,做好续复工作,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全面落实。我们将把加强督查作为促进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的有效手段,在强化督查上做文章、下功夫。对进展较快的,加大督促力度,使其早日办理并发挥效益;对进展缓慢的,重点跟踪,开展深层次、经常性的督查,了解深层次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的有效办法,确保办理工作有始有终;对于一些暂时无法办理但对政府有关工作具有指导性、参考性的,我们将认真留作参考,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在今后能及早办理落实。

2018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巩固之年,是实现泽普率先在喀什地区脱贫摘帽的决胜之年,一年来各位人大代表以满腔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责任心,投身于泽普的改革发展稳定,积极建言献策,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对促进政府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希望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政府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政府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继续多方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积极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解决实际问题,全力确保我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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