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社保基金截止三季度收支的实际预算执行情况及相关政策文件,需调整2020年度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11266.91万元,调整为9952万元,调减1314.91万元。
调整理由:2020年受疫情影响,根据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自2020年2月起至2020年6月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各类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统筹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半征期为5个月。
泽普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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