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召开泽普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泽普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价格调整
二、听证会时间
拟定于2023年2月22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参加人员27名,由以下组成:
1.人大代表1名。
2.政协委员1名。
3.消费者代表15名,其中:涉及居民住宅用户代表3名、餐饮业用户代表3名、工商业用户一类代表3名、工商业用户二类2名代表、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代表1名、建筑工地负责人代表2名、临时摊位代表1名等(15名)。参加听证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由县发改委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
4.经营者代表1名。
5.相关领域专家1名。
6.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它人员8名,分别由县环保局、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税务局、财政局、宣传部、审计局各1名。
(二)本次听证会设纪检人员1名,新闻媒体记者1名,旁听人员1名。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泽普县有固定居住场所,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
2.热衷于公益事业,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较强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态度,能够代表消费者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价格情况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允许公开个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日7日。
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到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办公室(泽普县人民政府联合办公楼436室)报名。
联系人:张丽萍 咨询电话:13399981611
特此公告
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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