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扶[2021]9号)1190万元。
二、分配原则
依据喀什地区下达文件所列分配表下达泽普县。
三、分配结果
2022年参与分配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共计1190万元。
四、监督电话
1.全国监督电话:12317
2.泽普县民宗局监督电话:0998-824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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