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农规〔2025〕3号)文件精神,泽普县已履行村级申请(四议两公开、第三方评估)、乡镇审查、县级部门审核(征求意见)等程序,对古勒巴格乡5个村、布依鲁克塔吉克族乡2个村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开展处置工作。其中,古勒巴格乡处置报废资产原值20.417455万元,布依鲁克塔吉克族乡处置报废资产原值8.166985万元。
上述资产处置事项已经泽普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泽普县2026年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待处置)统计表(3乡、10乡)
泽普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2日
相关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