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新疆建智研学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你单位涉嫌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你单位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泽)文综改字〔2026〕003号,责令你单位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自然日)内向你单位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
因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无法将《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现依法以公告的方式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逾期拒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如不服本通知书,可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泽普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泽普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人:艾力江·牙森 联系电话:18509988198
附:《责令改正通知书》(泽)文综改字〔2026〕003号
泽普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印章)
2026年6 月3 日
责令改正通知书
(泽)文综改字〔2026〕003号
新疆建智研学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你(单位)于2026年6月3日,在经营旅行社业务,未交纳质量保证金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帐户,存入质量保证金。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帐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改正 行为。
☑在2026年6月26日20时00分前,作出如下整改:
在指定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帐户,并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
泽普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印章)
2026 年6 月3 日
相关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