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泽普县“县长企业接待日”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点击数:

为方便企业反映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推动政府部门及时回应、限时解决,现就我县县长企业接待日有关安排公告如下,欢迎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如实反映诉求。

一、接待时间

(一)固定接待日

每月25日定为固定接待日,若逢法定节假日则自动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的个工作日。

(二)预约加时接待

针对重大项目推进、企业紧急诉求、跨部门复杂问题协调情况,企业可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预约申请,由县长或分管副县长另行安排专项接待,集中协调解决。

(三)下沉走访接待

每月由县长带队,深入园区、厂房及项目现场开展1次走访式接待,推动服务方式从企业上门反映转变为政府主动上门走访,实地了解生产经营状况,现场协调解决困难。

二、接待对象

面向全县限额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中小微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在建工程项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同时覆盖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积极鼓励此前未参与过的企业主动报名,持续扩大参与覆盖面

三、接待方式

(一)集中接待

地点设在县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会议由县长主持,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加。

具体流程为:企业签到递交书面材料现场介绍诉求(每家不超过10分钟)县长现场分派任务部门当场回应明确办结时限和责任人登记诉求办理台账。

(二)现场办公

对集中接待时未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如用地审批、施工堵点、用工短缺、政策落地难等),明确专人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召集相关方会商。经现场核实能够立即解决的,当场处理到位;确需分阶段推进的,书面出具推进方案,明确阶段目标、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

(三)线上直通

企业可通过泽普县人民政府官网、泽普县零距离平台公布的电话等渠道随时提交诉求。县发展改革委每日19:00对当日诉求进行汇总,其中重大问题统一列入下一期县长企业接待日议题统筹解决。

四、接待内容

(一)受理事项

1.企业在项目审批、证照办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政务服务环节中遇到的堵点、难点;

2.涉及用地保障、用工招聘、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配套、能耗指标等方面的生产经营诉求;

3.融资贷款对接、惠企奖补资金兑现、税费减免、稳岗支持等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4.对部门办事效率、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作风、涉企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5.企业在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市场开拓、产业链配套等方面的发展诉求;

6.其他需要县级层面统筹协调解决的涉企合理诉求。

(二)不予受理事项

1.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或仲裁阶段的事项;

2.纪委监委或信访部门已经受理或已有办结结论的事项;

3.缺乏具体事实依据、没有明确诉求的匿名反映;

4.属于个人纠纷、恶意举报或诬告陷害性质的事项。

五、工作流程

(一)现场接待

县长主持接待活动,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参会,现场听取企业负责人的诉求、意见和建议。接待过程中,同步开展政策解读、现场会商研判,并当场明确办理路径和责任单位。对专业性较强的诉求,安排业务骨干同步进行专业解答和业务指导,提升接待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二)规范登记

建立企业诉求统一登记台账,指定专人逐条记录企业基本信息、诉求具体内容、涉及行业部门、办理责任主体、计划办理时限、整改进度等要素,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信息完整、分类清晰、随时可调阅,取代原有的单一纸质人工登记方式,实现台账管理规范化。

(三)分类处置

1.简易事项:政策明确、流程简单的一般诉求,当场确定责任部门,现场答复、当日办结。

2.协同事项: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复杂事项,现场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设定各环节时间节点。一般事项15个工作日内办结,疑难事项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进度可由企业通过咨询电话查询。

3.包案事项:对历史遗留或政策性难题,由县级领导包案负责,成立工作专班,定期研究推进,逐项解决销号。

(四)转办督办

发展改革委(营商办)对每项诉求统一下发交办单,明确责任部门、办理时限和反馈要求。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度复盘的工作机制,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同时,完善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集中研究企业反映的共性难点问题,推动服务资源统筹整合、部门间壁垒有效打通,形成协同办理的工作合力。

六、咨询与预约方式

咨询电话:0998-8241123

办公地址:县人民政府四楼发展改革委421室(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

                          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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