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泽普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辖区内启用电子警察9处,现予以公示告知。
一、启用时间
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为公示期,自2026年5月29日0时起正式启用,实行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抓拍。
二、抓拍地点
1.喀拉萨南路与团结西街十字路口四个方向
2.喀拉萨路与法桐大街十字路口四个方向
3.团结西街与平安南路十字路口四个方向
4.法桐大街与平安南路十字路口四个方向
5.喀和南路与南环一路十字路口四个方向
6.喀和南路与锦绣东街十字路口四个方向
7.喀和南路与团结东街十字路口四个方向
8.法桐大街与喀和北路十字路口四个方向
9.幸福北路与法桐大街十字路口四个方向
三、违法行为抓拍
1、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
2、违反禁止标识、标线
3、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4、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6、逆向行驶
自公示之日起7日后,泽普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泽普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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