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各族成员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秩序,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集体资金管理问题。村干部及相关人员侵吞、截留、套取、挪用、私分集体资金;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发放集体补贴、分红、福利;违规出借集体资金、违规举债、违规担保,个人债务转嫁集体,违规核销债务;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公款私存;虚构事由、虚假列支、虚开发票;财务审批不规范、财务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乡镇违规向村集体摊派、套取资金等。
(二)集体资产管理问题。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不彻底、账实不符、权属不明,资产信息录入不及时不精准;资产出售、转让、租赁、报废、入股等未经“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未公开招投标、暗箱操作;低价处置、无偿占用、擅自处置集体资产,长期无偿或低价占有、出借集体资产;资产承包租赁合同不规范、超期发包、显失公平;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盲目决策、闲置浪费等。
(三)集体资源管理问题。集体土地、水面、“四荒”地等资源超期、低价、私下发包流转,招商引资“零租金”、超低价一次性缴费开发;未履行民主程序、未公开竞价;擅自改变资源用途、违规圈占集体资源;强迫流转、以少数服从多数名义整村流转、拖欠农民流转费;集体资源权属不清、非法侵占,公职人员违规经营、占用集体资源等。
(四)其他突出问题。村级工程项目应招未招、围标串标、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招投标,村干部违规承揽、转包本村工程;经济合同条款不全、显失公平、未备案归档、长期拖欠集体款项,未经民主程序签订经济合同;未履行“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擅自决策村级“三资”管理、项目建设、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监事会未有效履职;乡村工作人员在“三资”管理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党员干部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13209902376;0998-8246706(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来信来访:泽普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
邮编:844800
四、有关说明
1.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需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并及时反馈核查处理结果。
2.反映问题需提供具体证据(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交易记录、凭证等),严禁诬告陷害、捏造歪曲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将实行专人登记、分类处置、限期核查,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泽普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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