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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档案史志馆档案开放公告

来源:泽普县档案史志馆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点击数: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发挥档案资政惠民作用,满足社会各界对档案信息的需求,经严格审核,泽普县档案史志馆决定向社会开放一批档案。现将有关事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本次开放档案为1952年至1985形成的文书档案,共计65件,涉及总工会、妇联2个单位。档案内容涵盖文化、民生等领域,全面反映了该时期本群众生活工作变化情况例如有关工会先进事迹,记录着我县各行各业先进代表们在不同岗位默默奉献奋斗的历程,才能将我们的县城一步步发展成如今的模样;还有职工、妇女群众保障相关政策,能让我们了解到当时为改善群众生活所做出的努力。

二、利用手续

1国内利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或单位介绍信,即可申请利用开放档案。

2港澳台同胞:持本人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可申请利用。

3外国组织和个人:持本人护照及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信,向本馆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利用开放档案。

三、查阅方式

1现场查阅:利用者可前往泽普县档案史志馆1楼办公室(县委院内),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查阅。

2电话咨询:如对开放档案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18935981112,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四、查阅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0:00-14:0016:00-19:30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利用开放档案,挖掘档案价值,助力地方文化研究、学术创作以及个人事务办理等。我们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档案利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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