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使用,切实保障住房困难群体合法权益,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开展公租房“小切口”整治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县城建成区内纳入国家年度计划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
二、整治重点
(一)违规分配审核方面
1.将申请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1年轮候期内未能得到保障;
2.未严格把关公租房审核流程,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3.违规办理公租房业务、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分配房源;
4.房源充足情况下将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拒之门外。
(二)违规租住转租转借方面
5.在公租房选房环节未进行公开公示、未提前发布选房流程及条件;
6.保障对象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租赁到期后未及时复审认定或清理退出;
7.申请人隐瞒收入、住房等条件或采取贿赂、欺骗等手段取得房源;
8.保障对象承租期间,违规将公租房转租、转借他人;
9.面向用工单位配租的公租房,未履行整租手续,未缴纳租金,或用工单位将公租房变相用作职工福利住房等。
(三)违规使用改变用途方面
10.公租房管理机构违规将闲置公租房用作商业、办公等用途;
11.保障对象承租期间违规损坏配套设施、拆改房屋结构或用作商业、办公等其他用途;
12.保障对象恶意拖欠公租房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
(四)住户诉求解决不及时方面
13.投入使用的公租房,未通过产权办理或“公租房资产卡片”登记等方式明确公租房资产;
14.对群众举报反映违规享受公租房线索举报等,未认真核实处理反馈;
15.群众合理诉求没有及时解决。
三、整治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98-8246030。
接待科室:泽普县住建局房地产服务中心。
欢迎广大市民通过上述渠道对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举报。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突出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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