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新农机函【2024】717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喀什惠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奎巴格镇工业园区喀什康美食品有限公司责任公司院内)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从事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县农业农村局和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审核了申报材料,并进行了现场核查,初审合格后相关资料已报我局,根据新农机函【2024】717号文件精神,我局拟认定喀什惠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为泽普县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998-8246820,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农业农村局颁发《泽普县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认定书》。
泽普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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