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泽普县司法局、泽普县公安局、泽普县人民法院资格审查,确定拟任人民陪审员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泽普县司法局反映。
公示期: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30日
受理电话:0998-6935308
来访地址:泽普县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泽普县司法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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