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9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县长阿迪力江·依米提同志主持召开了泽普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重大制度安排,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要将学习贯彻《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清醒认识到,保护泽普生态环境,既是对上负责,更是对下负责;既为当前发展,更为长远未来。要坚决摒弃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真正把生态环保责任刻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将其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二要聚焦关键领域。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立即行动,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生态环保工作进行再审视、再梳理、再强化。要紧盯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我县在水环境保护、土壤风险管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建立台账,明确时限,精准施策,确保问题改彻底、不反弹。三要强化履职担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关键在人,关键在领导干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敢于动真碰硬,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态环保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生态环境局要履行好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守护好泽普的生态环境。
二、相关议题
(一)研究《泽普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会议指出,根据《喀什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喀署办发〔2025〕31号)文件要求,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了《泽普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该《预案》的制定对规范全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行为,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县安防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各方推进安全暨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工作的作用,定期会商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我县安全形势平稳有序。二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县安全生产暨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好本行业领域自身工作职能,进一步细化行业部门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将责任分解到具体科室和个人,切实压实工作责任。三要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县安防委办公室要针对可能突发的自然灾害,进一步加大应急演练力度,坚持在实战中补齐短板弱项。同时,要注重预案评估修订,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会议原则同意《预案》,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研究《泽普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会议指出,根据《喀什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喀署办发〔2025〕20号)文件要求,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了《泽普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该《预案》的制定对规范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科学、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应急预案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责任链条延伸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确保《预案》要求落到实处。二要强化协同联动。县应急管理局要牵头抓总,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场)要主动作为,围绕《预案》开展常态化、实战化应急演练,重点磨合指挥体系、响应流程和协同机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三要健全预案体系。各成员单位要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抓紧制定或修订本行业、本辖区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要严格遵循“下级预案服从上级预案,专项、部门预案服从总体预案,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构建上下衔接、横向协调的预案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能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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