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泽普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标准》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2月14日
泽普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标准
根据《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标准施工招投标工作指南(2011版)》及地区招标办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我县招投标评标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一、工程投资额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评标,采取经评审的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
二、工程投资额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评标,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评标,采取综合评估法。
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评标均采用综合评估法。
主题词:经济管理 招投标△ 标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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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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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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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汉文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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