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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泽普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审批程序》 的通知(已失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23日 点击数:

关于印发《泽普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审批程序》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审批程序,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泽普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审批程序》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泽普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审批程序

 

一、建设工程招标范围

在县域内实施并且投资来源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政府负债投资、政府以资源合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政府认定的其他属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城市建设、市政道路、社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以工代赈、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含县道、乡道、村村通道路)等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按泽普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审批程序执行。

二、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必须公开招标,招标人因特殊原因需要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须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按批复的招标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①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②勘察、设计单项合同预算价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③监理单项合同预算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

2、邀请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比较少。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其中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含50万元);勘察、设计单项合同预算价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下的(含30万元);监理单项合同预算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

3、议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议标: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②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③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④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⑤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⑥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勘察、设计单项合同预算价在人民币15万元以下的(含15万元);监理单项合同预算价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含5万元)。

三、建设工程招投标事项

1、为简化程序,节省资金,提高效率,50万元以下工程招标原则上由县招投标中心组织实施;50万元以上工程招标由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2、公开招标的公告必须在上级部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3、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单数,500万元以下工程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技术类专家2人,经济类专家2人,业主单位1人;500万元以上工程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技术类专家4人,经济类专家2人,业主单位1人(上级部门对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4、建设工程招投标必须在完成立项、用地、规划、图纸设计及审批等前置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入招投标审批程序。凡是前置审批手续不齐全者一律不得进入招投标审批程序。

四、建设工程招标审批程序

1、招投标工程必须明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专项资金,对口援助资金等),凡是资金来源不明确的一律不得进行招标。招投标实行审、招分离,发改委负责审批招标方案,招投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预算在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工程,招标人编制工程招标方案和工程预算,县发改委审核工程招标方案,审计局核定工程预算,招投标中心依据发改委审核的招标方案和审计局核定的工程预算组织工程招投标。

预算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招标人编制工程招标方案和工程预算,工程招标方案经县发改委预审后(上级部门对工程招标方案有批复的,县发改委不再进行预审),再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并附招标方案及发改委对招标方案的预审意见,待县人民政府下达正式批复后,审计局对招标人的工程预算进行核定,招投标中心依据县人民政府批复和审计局核定的工程预算组织工程招投标。

3、业主单位及招投标中心必须加强协调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4、开标邀请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工商、发改、住建等部门现场监督。

5、凡未按上述规定程序执行的招投标工程,国土、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6、工程招投标结束后,招投标中心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工程招投标实施情况。

附:泽普县建设工程招标方案预审表

 

 

 

 

主题词:经济管理 程序 招投标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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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泽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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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汉文六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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