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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财政局

来源:泽普县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点击数:

单位地址:泽普县幸福北路109号

负责人:徐丽

联系方式:0998--8242299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业务职能:

(一)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负责提出全县税收收入计划;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牵头组织实施全县财源建设工作。

(二)承担本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本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负责组织制定本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全县国库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本县财政统发工资。

(五)拟定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

(六)拟定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中央、自治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中央和自治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各项财政扶贫资金。 

(七)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监督审核职责;牵头编制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执行全地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会同全县有关部门管理中央、自治区及地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县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补充规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组织指导全县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我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研究分析金融运行情况;牵头组织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承担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

科室规划:

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副科级):骆银基0998-8243876

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耿康康0998-8242217

行政办公室:袁宏0998-8242299

预算股:李明  0998-8243921

绩效评价办公室(债务管理办公室):李琼0998-8243921

衔接资金管理办公室:岳荣0998-8243921

国库股(支付中心):杨艳丽0998-8242287

农财股:毛路旦·艾尼瓦尔0998-8242951

行政政法股:王茹0998-8243922

教科文股:李晓梅0998-8243922

社保股:阿依帕夏0998-8248123

工资办(国资办、网络股)谢芳0998-8243601

政府采购办:林红军0998-8246887

会计股:罗晓姣0998-824217

综合股:张志媛0998-82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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