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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点击数:

单位地址:泽普县团结西路118号联合办公大楼

负责人:李宝峰

联系方式:0998-8241123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4:00-8: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3:30-7:30(节假日除外)  

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协调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的规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提出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涉及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建议。

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人民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

承担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协调实施负责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实施,推进全县城镇化建设。

承担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职责,研究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目标,规划项目布局编制、下达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前期项目计划负责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本级财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政策,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协调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按照审批权限,会同有关部门申报社会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问题。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自治区级地方储备粮油收购、销售、轮换计划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军民融合工作。

十一承担地方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二负责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教育培训、保密、政务公开、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跟踪分析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及重大经济政策实施情况。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改革职能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县委、县政府赋予的专项改革任务研究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任务、年度工作要点并指导相关单位开展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

项目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负责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负责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及其他各类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的监督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相关政策措施提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及参与重大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申报城建基础设施、政法、交通、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能源等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确保电力安全。

收费及服务价格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进行管理,审核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标准负责农产品等重要商品,物业、殡葬等服务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对全县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服务价格进行成本调查、核算、监审,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依据和服务负责对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在办理刑事、行政、民事、经济等各类案件时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价格进行估价、认定其价值。

粮食业务办公室。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承担自治区级地方储备、县级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粮物储备统计及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建议负责粮油加工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军粮供应工作。指导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国有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粮食流通及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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