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持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全面依法治疆、地区全面依法治地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一规划两纲要”落实,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泽普、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建设和谐美丽的泽普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泽普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委员会下设的四个协调小组(法律监督、执法、守法普法、司法协调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任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县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6次。先后出台了《泽普县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解方案》《泽普县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2022年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分值为5分,占绩效考核总分值的5%。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举办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全县各级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470余场次,受教人数累计达7.3万余人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各类培训班之中,进行专题培训30余场次,实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领导干部全覆盖。组织全县干部参加自治区“法治大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宣讲活动7场次,累计受教育领导干部14500余人次,持续开展“泽普县法治讲堂”5场次,累计受教育领导干部2.6万余人次,使全县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认真梳理了“最多跑一次”事项和“最快送一次”事项,全面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2022年以来,组织24个具有服务职能的部门进驻到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服务窗口70个,涉及便民服务事项785项。持续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有效推动了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跨地、跨县办理机制。截止到2022年底,共有10个部门的103项服务事项,实现了跨省通办。为能使政务服务向乡镇延伸,在2022年底前全县13个乡镇均已建成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开设了便民服务窗口,使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措施102条,较好的激发了企业活力,截止到2022年底,县域内在册工业企业达126家,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达13392家。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法治政府权力运行。
公开政府部门行政权责清单,梳理保留行政权责清单3455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022年,12345政务平台共受理各类投诉6514件,办结率100%。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全县28个行政执法单位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督查3次,现场评分、现场反馈、并当场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较好的促进了“三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各执法单位配发执法记录仪60余台,321名符合执法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监、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环保等六大执法部门为执法人员统一配发了执法服装,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形象。2022年,对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34次。
(五)认真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范行政复议工作。
抓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实,成立了由22名行政单位执法骨干和专家学者组织成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定了《泽普县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规定(试行)》、《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制度》、《行政复议决定会议讨论制度》、《行政复议调解制度》、《行政复议应诉制度》、《泽普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试行)》、报请县政府批准刻制了“行政复议专用章”、发布了《泽普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对行政复议各类法律文书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举办了3期行政复议员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行政复议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2022年共受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9件,并对行政复议案件同步录入全国行政复议案件管理平台,确保行政复议案件依法按时办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行政诉讼案件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六)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党政机关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印发了《关于在全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积极在全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县50个党政机关(除6个涉稳涉密单位以外),44个党政机关落实了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其中有7个单位的11名公职人员已领取了公职律师执业证。2022以来各法律顾问为各顾问单位审核各类合同297份,上法治教育课62场次,受教育干部累计4600余人次,积极协助化解各类重大矛盾纠纷8起,挽回经济损失4200余万元。承办各法律援助案件482件,受援人数520人,挽回经济损失340余万元。统筹县域37名法律服务人员(其中律师1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名、公证员2名),担任全县157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不断促进工作的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2022年,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利用周一三结合、农牧民夜校开展普法宣传1924场次,受教育群众累计12.2万余人次,解答各类咨询4620余人次,协助村(社区)排查调处纠纷210余起。
(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
积极组织全县150多个单位7700多名领导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法宣在线”平台无纸化学法答题活动。组织开展了“12.4”宪法宣传周、“法律法规进万家”、今冬明春“服务总目标普法行”、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民法典》.与美好生活伴”、“护蕾行动”和“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650余场次,累计受教干部群众达12.6万余人次。共印发宪法宣传折页1000册、民法典宣传折页10000册、民法典挂图50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折页3000册、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学习读本100本。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1场次。73个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点配备了76名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累计入校上法治课1035课时,累计受教师生达约36.5万人次。
(八)落实“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不断完善。
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全县建成各类调解组织195个,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101人,全部持证上岗。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等方面的行政调解。2022年以来,全县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005件,调处2988件,调处率高达99.43%,共发放“一案一补”调解补贴17万元,有效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信访中心共受理各类信访纠纷250起,有效化解245起,化解率98%,8件涉法涉诉信访纠纷成功引导信访人通过诉讼途径化解。法院积极开展诉前纠纷调解,2022年成功调处诉前纠纷560件,调解率100%。
(九)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律服务效能。
坚持以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向纵深发展。以实现地区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要求为目标,挂图作战,强力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标准化建设。2022年,全县13个乡镇已全部建成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站,其中奎镇、四乡、八乡公共法律服务站已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县157个村社区已有130个村(社区)建成了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率达82.8%。对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室的各类工作台帐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制定下发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手册,规范了站、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标准。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年以来共举办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培训班5次,较好的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2022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工作站、各村(社区)工作室共开展法治宣传1236场次,受教育群众累计13.6万余人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6万余人次,协助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972余起,为乡村振兴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还不均衡。各部门之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全县整体进程。二是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不浓厚。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问题的能力不足,不依法行政的问题还在部分单位有不同程度存在。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还不够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不高,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些部门的党政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动担当作为不够,上级要求了就抓的紧些,工作忙起来了就抓的松些,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缺乏持之以恒的精神。
三、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机制,印发了《泽普县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清单》、《泽普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泽普县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方案》、《泽普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述职考评办法(试行)》和《泽普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解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在抓法治建设中的具体任务和责任。
(二)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逐级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分级负责依法治县、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制定印发了《泽普县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中的作用,建立了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重大决策事项事前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四)强化督查考核,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坚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全面依法治县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常务会定期专题调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了全县工作一盘棋,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在年度述法会议上,将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述职,并组织进行现场测评,对存在的问题现场点评,并抓好整改落实。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坚持和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察,督促各乡镇(场)、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压实法治责任。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基础。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着力破解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壁垒。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发挥中小微企业助企纾困律师公益服务团作用。深入开展“法官进民企”、“检察官助民企”活动,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加快构建“数智化”数字政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健全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机制,深化“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提升热线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效率。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力争达到百分之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入落实《关于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防止“聘而不用”。进一步优化村(社区)法律顾制度,把法律顾问变成依法行政的“助推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泽普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指导意见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乡镇、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
(四)规范化推进行政执法建设、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建立完善“两轻一免”(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免于处罚)清单。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制度,拓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应用。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健全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
(五)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环境。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工作,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动各部门建立“个性学法清单”,强化公职人员学法。选优配强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筑牢广大师生的法治思想。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基层行”活动,高位推动“法律明白人”培训,年底前实现每村(社区)不少于3户“法治示范户”、5名“法律明白人”培养选树目标。完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23年实现县“五个一”、乡镇“四个一”、村(社区)“三个一”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积极筹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个。健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机制,提高基层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年内推荐1个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10个地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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