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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泽普县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22日 点击数:

今年以来,泽普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疆工作部署,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做到了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依法有效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泽普县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中心工作,实行依法治县工作“一把手”工程,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及时调整了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思路、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为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措施保障。年初印发了《泽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主要事项分工方案》、8月份印发了《泽普县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细则》,坚持以上率下,督促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场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主动领取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安排县司法局牵头,不定期对各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把学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强化学习效果,不断提升各级党员干部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持续加强民族团结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走访帮扶责任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累计走访住户20万余户次,累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5000余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五个认同”更加深入人心。二是持续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不断健全完善“两项”制度,充分发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服务管理“四项活动”作用,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建立基层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健全和完善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目前,全县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95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101人。今年以来,全县各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3754件,调解成功3746件,成功率达99.78%四是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把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畅通信访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请求,强化源头治理和预防,着力打造阳光信访和法治信访,全县信访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接待来访155件,已办理150件,正在办理5件网上信访事项85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改革重点,结合县域实际,精心谋划部署,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梳理了“最多只跑一次”事项和“最快送一次”事项,不断加大行政指导力度,提高办事效率,全面实现了让“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截至目前,共梳理出22家单位462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136项“最快送一次”事项清单,并第一时间在泽普门户网站及县政务服务大厅内进行宣传公示。持续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梳理涉及10个行政审批部门“跨省通办”的事项1109项,有效推动了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跨市、跨县办理。认真落实帮办代办工作,建立帮办代办窗口,梳理招商引资企业(租赁厂房、自建厂房)落地帮办代办服务事项27项,并分别制定一次性告知清单和办事指南,坚持靠前服务、主动服务、优质服务,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至投产期间服务保障实行帮办代办各项工作,企业落户更加便捷。持续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12345工单分派流程,确定了各县直单位、乡(镇)场12345平台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并安排专人多次召开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三级平台操作员培训会,“12345”热线工作顺利铺开。截至目前,已承接12345工单556个,处理完成532个,处理率达到95.68%,满意率达到98.91%,打通了解决群众诉求的“最后一公里”。通过落实“放管服”改革的系列举措,营造了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严格发文流程,确保文件管理规范。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规范发文行为,对以政府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县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先经司法局和聘请的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意见书,再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用“泽政发规、泽政办规”两种文号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通过泽普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今年以来,由聘请的法律顾问、司法系统专业人员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5份,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4份(3份尚未正式行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根据自治区、地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及时清理不符合现有政策法规的规范性文件。截止目前,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拟废止2件,已废止2件。

(五)建立健全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建立健全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机制,严格按照《政府常务会议规则》要求,凡涉及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事项等,均通过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审议决定。二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法律顾问、司法机构进行论证。把出具的决策方案的意见作为可行或不可行的重要依据,使决策形成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三是依托泽普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法定程序,实行公示、听证制度,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突出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目前,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454条。

(六)强化法治意识,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公开各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并根据变化,及时更新调整相关内容,强化社会对违法、执法行为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必须亮证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执法活动中,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标准,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行政职权目录、职权运行流程图,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定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将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职责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了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四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县137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2次,积极做好全执法证件申领换证各项工作,严格把关筛选,及时为符合要求的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各行政执法机关利用周例会、理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各种时机,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五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了《泽普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泽普县本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分工方案》,挂图作战,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自2021年11月1日起,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七)健全应急体系,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对地震、防汛抗旱、森林草原等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提升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战性、可操作性。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演练加快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通知》,各乡镇场、各行业部门全面修订完善了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将应急体系延伸到细枝末梢,应急体系更加健全。二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各行业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救援力量,建立了联合应急救援机制,构建了协调联动、处置高效的救援体系。三是加强应急演练,组织各乡镇场、各行业领域围绕地震疏散逃生、森林草原防火、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内容,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应急演练,累计开展应急演练480余场次,应急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四是加强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周一三结合、农民夜校等契机,抓好安全生产常态化宣传;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周”“国际减灾日”等活动,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宣传;开展安全生产进校园、进社区、进市场活动,抓好安全生产重点群体宣传;发挥71个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课堂和5个科普教育基地作用,抓好特定人员的宣传教育。构建了“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格局,群众安全意识全面提升。

(八)坚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务效率。全面抓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完成自治区一体化平台推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认领、维护等工作。同时,专题组织各乡镇场、相关职能部门、企业进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培训,加强了事项信息维护及办事流程的简化,并始终坚持以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为宣传和办事主要渠道,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用户注册量.截至目前,注册用户63811个,占我县总人数的29.8%。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运用,目前认领发布事项648项,网上可办事项648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平台累计办件量1.76万件次。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搭建乡镇、村(社区)组织架构,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乡镇政务服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运行工作,全县13个乡镇基本实现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站建设全覆盖,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群众少跑腿,在家门口办事,真正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就近办”。

(九)加强权力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对违法行政行为严肃问责,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庸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意见。今年以来,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5件和政协委员提案31件,办复率100%,满意率均达到98%以上三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人员人数不足、执法证件过期、文书填写不规范、执法信息记录不完整及证照信息、工作制度等未公开等问题进行处理,不定期对案卷中执法主体、违法行为、依据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行情况等内容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被评查单位按期整改。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在坚持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

(十)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扎实做好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续费、参考、考试工作。以重要节点为契机,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在全县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教育168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单13万余份、发放《民法典》宣传挂图1100套、发放其他各类法治宣传册13200余份。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法治宣传栏等媒介,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扩大覆盖面和渗透力,广泛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和节目编排,组织法治文艺宣传队伍,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活动。结合各种宣传日、集市、行政执法、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接待等时机,组织法治宣传员进行现场法律咨询,播放政策法规,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为群众及时传播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提供法治信息、法律知识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每个乡镇(场)设立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站,每个行政村(社区)建立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强化普法宣传,着力为每个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定期组织法治宣传志愿者、宣传员、法治文艺宣传队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强化基层法治宣传,利用周一“三结合”、夜校等活动契机,加强法治宣传,广泛组织群众开展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将法治宣传融入其中,寓教于乐,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信,抵御宗教极端,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还不均衡。各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相一致,各部门之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

)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不浓厚。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有不足,缺乏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致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不高,对执法依据的掌握和应用还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

)普法工作落实不到位有些部门认为普法工作是司法部门的事情,对普法工作往往应付了事,造成普法成效不明显的情况

)规范性文件备案不够及时。部分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了解不够存在对规范性文件界定比较模糊的情况,造成对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不够及时,大大损害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实效性。

三、2022年工作思路及主要目标

)2022年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抓好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2年度主要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六是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七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八是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2022年工作计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加快审批服务办理事项流程优化再造,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集成共享,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做好政府机构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加强对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执行。认真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部署,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强市场监管。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深化“平安泽普”建设。逐步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加强对网络社团社群的监督管理。优化公共服务。大力发展教育、卫生、养老、社保、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在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河流水系整治和水源地保护,抓实“河长制”,大力整治非法采砂采石。全面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检查。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做好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落实《泽普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调查研究,拓宽公众参与途径,重视民意收集和采纳,重点制定涉及重大项目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精准扶贫、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做好自治区政府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上报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泽普县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力度,巩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全覆盖成果。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数据库,收录已制定和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修订《泽普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泽普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政府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泽普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畅通政府及部门领导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渠道,提高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政府立法、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重大疑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加大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衔接机制试点工作。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领域全覆盖目标。推进行政自由裁量依据制度化、裁量行为规范化。加强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记录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泽普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权责清单,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制定《泽普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管理办法》,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三项机制”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严格追责问责。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排查梳理各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依法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金融、安全生产等领域重大风险。落实救济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推行“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实施诉访分离。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仲裁工作。加大行政复议改革力度,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听证、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落实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络机制,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的监督指导,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加强与仲裁机构的联系和指导,推进仲裁规范化建设。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巩固自治区、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持续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采取组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县政府常务会议、各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全体干部会议开展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县委县政府和部门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学法不少于40小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素质和能力。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察测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

(八)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加快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完善各类应急举措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健全突发事件社会动员机制,普及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完善乡镇、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健全社会应急力量登记审查、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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