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农机购置补贴公告如下。
一、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2021〕94号。
二、补助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三、补助标准
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同一的补贴标准。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价的30%,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部分大型成套设备装备最高补贴额60万元。
四、发放方式
“一卡通”发放
五、发放时限
每批次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 泽普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徐丽 联系电话:13899172868
经办人:毛路旦 联系电话:13565654469
2.泽普县农业农村局
主要负责人:张新志 联系电话:13579078518
经办人: 阿不力米提 联系电话:18199086798
3. 泽普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主要负责人:呼淑霞 联系电话:13779896991
经办人: 曹玉梅 联系电话:15999327008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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