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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全面禁用“生鲜灯” 生鲜“素颜”上市

来源:泽普融媒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点击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并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自12月1日起,“生鲜灯”将全面禁用,“素颜”生鲜时代开始。连日来,泽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

执法人员进入市场排查“生鲜灯”

本次整治行动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市场主体为重点,执法人员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全面排查农产品销售使用“生鲜灯”行为,向经营户积极宣传《办法》相关条款,及时按照规定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灯具设施,摒弃各类“生鲜灯”,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真本色”。泽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阿不都如苏力·阿不都色买提表示:“‘生鲜灯’用了之后,会误导消费者,使食材看上去更加鲜艳,让消费者误以为食材很新鲜,其实它是灯光颜色的原因造成的。”泽普县惠港农贸市场经营户贾信英说:“通过市场监管局进行宣传,让我们了解到‘生鲜灯’对消费者来说是一种虚假宣传。在我们今后经营过程中,严把进货渠道,确保我们卖给顾客的食材新鲜。”

执法人员向商户宣传“生鲜灯”的危害

使用“生鲜灯”照射生鲜食品,可能会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品质的判断,误导消费者的感官认知。在泽普县多家超市和菜市场内,生鲜区已经换上了接近自然光的灯具。没有了“美颜”灯的加持,果蔬、鲜肉等原本的面貌也呈现在了消费者面前,老百姓的“菜篮子”也拎得更加放心、满意了。泽普镇居民赵志华说:“我们在平时购物中发现,泽普县各个市场使用‘生鲜灯’的商家还是比较少的,这些商家都很诚信,对我们消费者来说也是一种保障。”

执法人员进入市场排查“生鲜灯”

泽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持续扎实开展“生鲜灯”整治“回头看”,督促市场开办方、市场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泽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干部阿不都如苏力·阿不都色买提说:“我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持续开展‘生鲜灯’常态化排查治理,巩固整治成效,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安全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泽普融媒王华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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