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新党编委〔2021〕16号)、《关于公布自治区各部门系统区地县三级权责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泽党编办〔2022〕4号)要求,我委已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本部门权责事项共计59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检查2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经县委编办和县司法局审定,现予以公布。
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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