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等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违规跨区域执法、违规异地指定管辖、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审批程序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礼金红包等问题。
(三)乱收费问题。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问题。
(四)乱罚款问题。针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
(六)乱查封问题。无审批手续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一)电话投诉举报:0998-6935313。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情况发送至电子邮箱:1534565731@qq.com
(三)信函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泽普县司法局1楼公共法律服务办公室(地址:泽普县和谐大街011号)。
四、问题线索要求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二)线索要求提供的线索应具备真实性、客观性和可查性。需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执法单位及人员、具体执法行为表现、受到影响的对象等关键信息,并尽可能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执法文书、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便后续核查。
(三)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泽普县司法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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