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设立河湖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来源:泽普县水利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点击数:

为保障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现将泽普县统一设立的河湖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电话:

泽普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09988247339

二、监督举报受理时间

1.10:00-14:00,15:30-19:30

2.节假日10:30-18:00受理

三、监督举报内容

1.向河道倾倒垃圾、偷排污水及其他污染物等行为;

2.存在垃圾漂浮物、水体散发腥臭或刺鼻气味等现象;

3.侵占或毁坏堤防、护岸等问题;

4.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开展涉河建设项目、采砂取土、堆放垃圾(废弃物)等问题;

5.河长制信息公示牌损坏未及时修复、公示牌电话无人接听等现象;

6.其他造成水污染、破坏水环境、影响水生态等行为。

泽普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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