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我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对喀什地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等级评价的实施方案》要求,泽普县人社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2023年度年检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等级评价。等级评价工作已结束,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的方式实名反映情况。
监督举报电话:0998-8253277
通讯地址:泽普县前程路20号泽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泽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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